-
可编辑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机关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
深化我校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机关人员队伍管理,客
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
现和工作实绩,
根据学校
党政关于对机关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杭州师范大学机关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机关各职能处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群众测评、目标考核。
(一)
群众测评。评价各机关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
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
和社会影响。
(二)目标考核。由机关各职能处室领导考核各机关管<
/p>
理人员的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周期
每学期考核一次,本周期自
p>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2
月
28 p>
日。
四、方法程序
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目
标管理为核心,
以量化考核为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每位工作人
员岗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进行
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互评、
领导评分
(科员由职能处室负责人评分 、
职能处室负责人由校
分管领导评分)、考核组织部门评分、群众测评等
形式。
(一)目标制定
精品
可编辑
职能工作目标。每学期初,各机关管理
人员根据各自处
室下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职能分工制定目标,
并交分管领导审定。
共性工作目标。主要是出勤情况、机
关作风及效率、廉
政情况等工作。由所在职能处室提出考核目标。
(二)日常督查
由机关管理人员所在处室负责
,对各自人员的职能工作
目标的管理和实施情况,
采取随机抽查、
实时考核验收等方式
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三)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采取按项评估、以项
计分的考核方法。目标考
核得分由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相加而成。
p>
职能工作目标考核:由各职能处室组织,在自评、互评
的基础上,
结合领导考核情况,
以及创新创优工作情况,
得出
目标考核结果。
共性工作目标考核:由所在职
能处室对机关管理人员出
勤情况进行考核;
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对机关 管理人员机关
作风及效率情况进行考核;
由纪委、
监察室 对机关管理人员廉
洁情况进行考核。三项得分汇总得共性工作目标分数。
(四)群众测评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基
层单位中层干部及民主党
派负责人、
师生代表、
离退休教 工代表等三个投票层面进行群
众测评。
(五)数据汇总
根据群众测评、目标考核得分
,汇总得出机关管理人员
考核得分。
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