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欣赏
厦
门
大
学
软
件
学
院
文
< p>件
学院【
2015
】
10
号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p>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第三条<
/p>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工作领导小组(
简称“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
,由院长或主管教学的
副院
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
成员包括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系主任
、负责该年级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辅导员和教学秘书。
第四条
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br>1.
政治思想表现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身心健康,
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2.
在校期间已学的公共基本课程、学科通修课程、专业或方向 性
课程、其它教学环节及通识教育课程(
12
个学分的校 选修课程除外)
无不及格情况(即没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
;
3.
推免生应具备优秀的外语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500
分,或六级成绩≥
425
分,或< /p>
TOEFL
成绩≥
600
分(托福网考≥
< p>90分,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两年有效)
,或 p>
GRE
成绩≥
1100
分(五年有效)
,或雅思≥
6.0
分(两
年有效)
; p>
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
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
六级
< p>考试的成绩证明。
4.
推免生的专业成绩 排名应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
40%
。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
3
条或第
4
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三名以 p>
上(含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
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70%
,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全院范
围内进
行公示。
(
1
)理工类学生,本科在读 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
篇以上文章于
JCR
1
区或
JCR2
区
(发表时间截止 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
。
(
2
)
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 身份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一项及以
上(截至当年
8
月 p>
31
日)
。
(
3
)
满足学校认定的国际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竞赛一等
奖及以上。
团体竞赛项目至多有
3
名核心团队成员可获得 推免生资格。
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6.
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7.
本科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校级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
并获奖
(以获奖证书为准)
,
或者参加过院级以上的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由项目指导老师签字认定工作量)
。
(2013
级开始执行
)
第五条
学院 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按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同
年级同学中名列前
4 0%
拟定入围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布(第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一榜)
,
此名单以专业成绩排序报送学校。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进入初
审
范围的候选学生实行考核。推荐总评分由专业成绩
x80%+
考核成绩
< p>x20%
组成,
考核分面谈交流
(
3 0%
)
、
书面回答
(
40%
)
、
科研竞赛
(
15%
)
和综合表现(
15%
)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按照以下标准 量化:
1.
专业成绩:
按照《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
计算办法的通知》
【
(2012)
厦大教
10
号】
有关规定计算课程的平均绩点
(
GPA< /p>
)
。
将课程
平均绩点除以
4
,再乘以
100
,即为学生的课程成绩。有关说明如下:
①
学生转学或参加过境内、
外校际交流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经认定
后,与学生在校内修读课程同等看待。
②
英语免修课程:以绩点成绩
3
分计(可选择不参与计算)
。
③
体育课、全校性选修课、其他政策性免修课程:不参 与计算。
外专业转入的同学,
原专业类课程不参与计算。
辅修成绩不计算绩点。
④
重修通过的成绩按及格计算绩点。
⑤
课程的权重系数:
课程类型
专业类必修课程
1.3
(含数学类课程)
公共必修课程、专业选
1.0
修课程
成绩均参与计算
2.
面谈交流: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下设
“面试小组”< /p>
,
对进入考核范
围的候选学生实行面试。面试小组由院领导
、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
谢谢欣赏
权重系数
备注
所有选定的专业选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