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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规则
组织与实施机构
(
一
)
学生工作部
(处)
负责指导并 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
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
二
)
各学院
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p>
(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 主管教学工作的负
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
7
< p>或9
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
学院的本科生综
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班级评比工作,
接受和处理学生的
< br>申诉和异议,并将解决方案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
三
)
各学生 班级
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
评和先
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
班长、
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
7
或
9
名办事公正 的学生组成,
具体负责对本班
级参评人员的评议。
本科生综合测评
(
一
)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
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 /p>
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
(学
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
原则,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
二
)
班级评 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
(学生辅导员)
的具体工作指导,
对学生 的
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
三 p>
)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 生本人
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 议可向所在学
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
四
)
本科生 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
个方面组成。
(
五 p>
)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
六
)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
学院公示,
获奖班集体建议 名单须经学院
公示,
公示期均为
3
天。< /p>
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
及班集体建议名单。
奖励类别及金额
奖励金
1.
先进班级奖励金
(1)“校园十佳班集体”奖励金:
2000
元;
(2)“先进班集体”奖励金:
1000
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
(1)“
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
10000
元
/
人;
(2)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3000
元
/
人,二 等奖:
2000
元
/
人,三等奖:
1000
元
/
人;
(5)
社会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6)
学习进步奖:
800
元
/
人。
荣誉称号
1.
p>
学校对获得校园十佳班集体的班级授予“校园十佳班集体”荣誉称号,
对获得
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
学校对获得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 学授予“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荣誉
称号;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
金、捐赠奖学金,且体质
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p>
对获得学习进步奖的
同学授予“学习进步奖”荣誉称号。
3.
符合“三好学 生”申请条件,
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任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
< br>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
显
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学院“三好学生”
人数的
20%
。
4.
根据学校学生体质测试管理有关规定,< /p>
(2016
年
9
月
1
日之前
)
体质测试平均
分
70
< p>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十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等
荣誉称号的评选。
先进班级评选
先进班级评选应以先进班级评比积
分结果为主要依据,
按照班级申请、
学院评审
推荐、学校
复审确认的程序进行,
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先进班级的评比积分统计办法请移步第二篇推送,小编为你详细解析。
校园十佳班集体
1.
条件
(1)
本学年度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2)
班级在班风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科技文化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 p>
突出,在全校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2.
评选方式
各学院均可向学校择优推荐一个班级参评“校园十佳班集体”,
学校通过组织评
审或答辩等方式最后确定。
先进班集体
1.
条件
< br>(1)
必修课成绩及格率不低于
90%
;
(2)
体育达标率不低于
95%
;
(3)
参加假期实践人数比例不低于
90%< /p>
;
(4)
班级评比积分居所在学院各班排 名前
35%
;
(5)
班 级成员在本学年度至表彰文件正式印发前(以下简称“本评选期内”)无
因违反学校规章
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6)
班级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本 评选期内未有被学校、学院评为“脏、乱、差”的
房间;
(7)
班级在本评选期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
评选比例
各学院评比出的
先进班集体占所在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比例不高于
20%
。
先进个人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