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电校教〔
2017
〕
5
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
工作实施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 /p>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
2014
〕
5
号)文
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
2012
年
12
月印发的《华北电
力大
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实施办法(修订版)
(华电校教〔
2012
〕
26
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
年修订)
》已经
2017
年第
1
次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p>
2017
年
3
月
1
日< /p>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2017
年修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是激励
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
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
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
< p>科学化和制度化,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 p>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
< br>〔
2014
〕
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 br>(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对考
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
上,
择优选拔,
确定推免初试资格,
并向
招生单位推荐。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可
< br>增加选拔机会,
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
操作规范、
结果 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
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
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 /p>
创新
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学校将根据学生前三 学年累计
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
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查,< /p>
并
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优确定。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
学校 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
对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
审和确定推荐人选。
工作领导小组由教
务处、研究生院、纪委办、监察处
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部
分公正廉洁且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
(二)
各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领导为组长、
分管教 学的副院
长
(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为副组长,
以及其他相 关领导和教师代
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一般不得少于
5
人)
,具体实施本单位
推荐工作。
三、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
申请人必须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
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
信念坚定,社会责任
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
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
分的记录。
(三)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科
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前三学年必修课和必修实践环节
全部取得学分,且累计平均学分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
20
%以< /p>
内。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全国大学英
语六级考试
;
英
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且
成绩一般不低于
70
分。
(五
)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
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或对学校做
出
突出贡献者,同时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
50%
以内,经三名以
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
查,
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
出培养潜质者是指个人获得
A
类
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
以上且个人排名为第
1
名。
(六)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教育
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
由学校参考各院系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统筹确定
(各院系具体的推
荐名额以每年的通知为准)
。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
申报 资格公布。
将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符合申报
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
(二)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
《华北电 力大学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见附件
1
)
,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
)各院系审核。各院系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
在综合
考核的基础上,<
/p>
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以及本院系推免生名
额确定本院系推荐免试学生
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
将汇总的书
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连
同学生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教
务处。
(四)
确定初选名单。
教务处将汇总好的各院系推免材料呈
交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
定初
选名单。
(五)
公示。
学校将审定的名 单在各院系和校园网上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7
天。对有异 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
果。如没有异议,由学校上报北京市或河北省教育考
试院。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查成绩计算方法
< /p>
综合考查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
果分值两
部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分别为:
(一)
综 合考查成绩=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创新实
践成果分值×
20%< /p>
。
∑
(前三学年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二)
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
∑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学分
<
/p>
1.
分母中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学分指每个学生前三学年内所
修本专业的必修课(环节)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之和
;
2.<
/p>
补考、重修通过课程按
60
分计。
(三)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
识的
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实践能力训练
,
全
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分值计分表见附件
2
。
七、其它事宜
(一)
为进一步 体现导向性,
鼓励学生加强理论基础课程的
学习,平均学分绩(必修课<
/p>
(
环节
)
和专业选修课)在专业排名前
3%
的学生,优先给予保研资格。
(二)<
/p>
各院系要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
专利及相关
材料等
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
一经发现,
立即 取消推免生资格,
并将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同时,扣减学生
所在院系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八、本办法自
20 15
级开始实行,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届
时,
2012
年印发的《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
(华电校教
〔
2012
〕
26
号)和
2014
年印发的关于《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
办法》
的补充
规定(华电校教〔
2014
〕
2
号)废止。
附件:
1.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