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
2008
〕
113 p>
号
关于做好在
2009
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所,各有关部、处:
根据教育部教学
[2008]17
号、教学司
[2008]2 0
号文件和《东南
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文件精神,
我校决定
在
2009
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
下简称推免生)
,并将符合条件的推免生作为公派留学预备生。为了
做好推免生工作,
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推荐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
、
成立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组织和领导在
2009
届本科
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组
长:郑家茂(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副组长:左
惟
胡敏强
成
员:刘鸿健
刘松玉
李久贤
朱
明
孟
新
蒋建清
秘
书:申翠英
教务处承担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
能,
负责具体事务及
解释工作。
2
、各院(系)成 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组
织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p>
(
1
)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
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主管研究生工
作
的院(系)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
(
2
)院(系)专家考核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
< p>5人,并应具备副
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者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
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
优秀应届本科生,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 平
均学分绩点
(以下称平均绩点)
排名
(
按首修课程全部学生参加排名
)
位列专业前
35%
;
吴健雄学院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年级前
60%;
申请首批硕博连读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位列年级前
15%
或有很
强的科研能力
[
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 /p>
CN
或
ISSN
刊号)上发表过
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
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或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
义的
省级一等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
奖
< br>项(第
1
获奖人)
。
2.
无毕业审核课 程首修不及格(含实践环节)
。
3.
英 语水平要求通过
CET-6
或
CET-4
在
75
分及以上,
2005
年
6
< p>月以后
CET-6
在
430
分及以上 或
CET-4
在
520
分及以上,
小语种参照
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
TEM-4
在
70
分及以上。申请公
派留学预备生的学生要求通过
CET-6, 2005
年
6
月以后
CET-6
在
520
分及以上
;
或
IELTS 6.0
以上
[TOEFL 550
分以上或
90
分以上
(
百分
制
)]
。
4.
身心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
录。
6
.为了适应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申请公派留 学预备生的学生
优先;申请首批硕博连读生的学生优先
(注:所报专业具 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
;申请交叉学科的学生优先。
(二)破格条件
基本条件中的第
4
、
5
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1.
一般破格
达到以下条件中
的一条或几条可破格,且最多只能破格
1
项:
< br>(
1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一等
< p>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奖项(第
1
获奖
人)
。
(
2< /p>
)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
CN
或
ISSN
刊号)上发表过与所
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
。
(
3
)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优秀
成果者(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取得发明专利,前
3
名)
< p>。
(
4
)省级以上“三好生” p>
、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
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
、校“学习优秀生”
。
(
5
)平均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
5
%(或前三名)者。
< p>
(
6
)申请支边支教计划,流动助教,留校补充学 生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等免研生者。
以上破格条
件仅适用于不符合基本条件中第
1
、
2
、
3
款之一者,
破格底线掌握为:基本条件第
1 p>
款中平均绩点应排在专业前
40%
;第
2
p>
款中仅有
1
门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且该课程目前已及格;第 p>
3
款中英语
CET-6
未达
4 30
分或
CET-4
未达
520
分 或
TEM-4
未达到
70
分,但
CET-4
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
TEM -4
达到
60
分及以上。
2.
特殊破格
对个别确有特殊
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在本科学
习期间获得经学校推免领
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
全国竞赛一等奖、国际数模竞赛特等奖和一等奖
、挑战杯特等奖(含
课外科技和创业大赛特等奖)
等奖项,
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
名推荐,院(系)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后予
以推荐,但
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3.
体育特长生破格
对个别确
有特殊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体育特长生,
由高水平运
动队管理部门和学
生所在院系联合推荐
1-2
名,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
组根据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经严格审定后予以推荐,
但学生有
关材料要进行公示。
(
1
)
在
校期间获得全国性及以上运动会比赛第三名及以上名次
者或团体项目的骨干。
(
2< /p>
)无替代和减免学分的课程(含实践环节,除体育课)
,且前
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
2.0
。
(
3
)
英语水平要求通 过
CET-4
及以上,
2005
年
6
月以后
CET-4
在
425
< p>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4
)符合基本条件第
4
款和第
5
款。
以上所有破格申请及国家单列计划的推免生等破格申请须按程
序上报,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批结果为准。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进程
1.9
20
日前:各院系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
< br>定包括排名计算办法、
考核办法等在内的工作细则,
报教务处审核通
过后,向学生公示,再具体实施。
2.9
21
日
-9
月
22
日: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报告。
学生的个人申请 书必须列明本人已具备的推荐免试条件、
报读
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以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同时必须表明在获得推
荐后是否可能放
弃这一资格的态度;
需要破格者应将符合破格条件的
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
件
(原件和复印件)
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所在院
系。
p>
3.9
月
23
日
< p>-9月
24
日:各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
者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组织面试、笔试等
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分
别填于有关表格内。
确定推免生选择次序的排 序成绩由课程
(课程系
数一般为
1
,本专 业主干课程经学校免研领导小组认可,允许不超过
8
门课程系数为≤ p>
1.2(
特殊情况,须经专门提出申请,由校免研工作
领导小
组审批
)
)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其中课程成绩所占比例
最少不得少于
70%
,综合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大不得超过
3 0%
。各院
(系)的考核程序和排序算法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院(系)
公示执
行。
4.9
月
25
日
-10
月
4
日: p>
各院
(系)
将
“东南大学
2009 p>
届院
(
系
)
推荐免试研究生名
册”及电子文稿
(
即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动助
教的初
审名单,
(申请公派留学预备生和首批硕博生的“推荐免试研
究生名册”
和“东南大学推荐硕士生申请表”务必于
9
月
25
日报教
务处,
)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示(在网上或以院系文件张榜公 示,
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名单未经公示 无效。
5.10
月
5
日
-10
月
10
日:各院(系)确定推免生名单并组 织填
写“东南大学推荐硕士生申请表”
,表上“学习情况”一栏中学生在
专业中的平均绩点排名和
CET
成绩必须由各院
(系)
教务助理填写并
签名;
“院系意见”一栏中 必须由拟报考专业的院系(对报考本校的
推免生)
填写意见并签名。 p>
每位推免生须有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
师的推荐书。每位推免生须有两份有
填表人、审核人和院(系)公章
的成绩单(使用学校统一格式计算机打印的成绩单)
p>
。所有材料于
10
月
12
日前 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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