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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东南大学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东
南大学文件
东南大学文件
校通知
[2007]187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实施细则》等规定的通知
各校区,各
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了做
好学校教职工的岗位聘用和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教人厅
[2007]251
《东南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
暂行办法》,特制定《东南大学专业技术
岗位分级实施细则》
、
《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
、
《东
南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及《东南大学
2007
年专
< p>业技术岗位推荐条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
< p>
2
、
《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 /p>
3
、
《东南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 实施细则》
4
、《东南大学
2007< /p>
年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条件》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壹日
主题词:人事
岗位聘用文件通知
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
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
年
12
月
21
日印发< /p>
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
(试行
)
根据《东南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暂行
办法》
,特制定我校专业枝术岗
位分级实施细则。
壹、组织机构
(
壹
< p>)成立校级岗位聘用和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
聘
用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基层岗位分级工作的指导,负责审定各单位
岗位设置方案和分级条
件,负责审定二、三级岗位聘用名单。
(二)成立院(系)等基层专业
技术岗位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本单位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和聘
用和考核工作。
具体分组如下:
1
报等单位组成)<
/p>
,负责全校图书、档案、编辑出版岗位分级申请、推
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
、建筑学院、建筑研究所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 组,负责
本学院、所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3
、机械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4
p>
、能源和环境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分
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5
、信息科学和工程 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
核工作。
6
、土木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 组,负责本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p>
7
、电子科学和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
导小组,
负责俩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
推荐、
聘 用和考核工作。
8
、数学系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 组,负责本系专业技术岗
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9
、自动化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0
小组,负责俩学院、中
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
工作。
< br>11
、物理系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系专业技术岗
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2
、生物科学 和医学工程学院、学习科学研究中心岗位分级聘用
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中心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
聘用和考核工作。
13
、材料科学和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
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4
、经济管理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
、聘用和考核工作。
15
、电气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 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6
、外国语言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 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7
、体育系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系专业技术岗
位
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18
、化学化工学 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
工作。
19
、交通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专业技
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0
、仪器科学和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1<
/p>
、法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技术
岗位分级申请
、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2
、基础医学院岗位分级 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p>
23
、公共卫生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 学院专
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4
、临床医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5
、 人文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技
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
和考核工作。
26
、艺术学院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 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技
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 /p>
27
、后勤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后勤集团专业技术
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8
、产业部门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产业部门专业
技术岗位分级申请、
推荐、聘用和考核工作。
29
、
其他部 门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和考
核工作。
二、岗位设置办法
专业技术壹级岗位由国家确定,
二级岗位由学校确定相应推荐条
件,三级
及以下岗位条件由学校提出相应建议,供各单位参考,各单
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条件。<
/p>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由校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确
定后报校聘用和考核委员会评定,三级岗位数分配到各基层专业技术
岗位
分级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数分配到各
院系或系列。
三、聘用程序
l
、 p>
申请人依据学校制定的分级条件向所于基层岗位分级聘用和考核领
导小组申请
相应岗位,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五、六、八,九、十
—级岗位聘用名单和二、三级岗
位推荐名单后,于本单位公示
5
个工
作日。
2
、基层聘用和考核领导小组将二级岗位候选人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 ,
三级岗位人选初评后报学校审核,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
< br>岗位聘用和考核委员会最终确定。
3
、院长(主 任)
、双肩挑的基层党委书记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直
接交学校岗位聘
用和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审。
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
(试行)
为建立健全我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和
聘用制度,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壹支德才兼备、精干高效
的职业化、
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
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东南大学
岗位
设置和聘用暂行办法》
,制定本实施细则。
壹、基本原则
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坚持科学
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
业化的原则,
以增强运转效能、
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
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
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
二、实施范围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副
处级及之上岗位,下同)或管理
职能(正科级及以下岗位,下同)的工作岗位。实施范围
包括:校机
关各部门、
各校区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职能的工作岗位; p>
于各院
(系、
所)、直属、附属单位等党务工作中担负领导职
责和管理职能的岗位
及于行政工作中担负管理职能的岗位;学校按照《东南大学非党政管
理岗位领导干部暂行管理办法》选派调任到非党政管理岗位的领导干
部。
副厅级及之上领导岗位的聘用由上级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
规定进行。
三、岗位设置
< /p>
(壹)管理岗位职级从二至十级分为九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部
级
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含正处级调研员)、处级
副职(含副处级调研员
)、科级正职
(
含主任科员
)
、科级副职
(
含副主
任科员
)
、科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职务。
(二)校机关各部门和院(系、所)等单位的五至十级
可设置管
理岗位数,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职能、编制、工作性质等因素,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及我校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经学校批准后
下达。
四、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壹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
平理论的水平,
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
积极拥护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专
业知识或技能;
p>
(三)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实事求
是的工作作风;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能够适应任职工作岗位的要求。
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壹)校机关部门的五
级职员岗位,壹般应有硕士研究生及之上
文化程度或副高及之上职称。其中,研究生院、
教务处、科技处、人
事处的五级职员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
院(系、所)等单位的党务五级职员岗位,应具有副高级及之上职称
和本科及之上学历。
(二)校机关部门的六级职员岗位,壹般应具
有本科(含干部研
究生课程进修班)
及之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之上职称。< /p>
其中,
研究生院、
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的六级职员岗位
,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
学历、副高级及之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职称。院
(系、
所)等单位的党务六级职员岗位,壹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之上学历和
中级及之上职称。
(三)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壹般应具有
大学专科及之上文化程
度。
(四)五级职员岗位,须于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俩年之上。
(五)六级职员岗位,须于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之上。
(六)七级职员岗位,具有硕士学位,须于八级职员岗位工作壹
年之上;具有
学士学位,须于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二年之上。
(七)八级职员岗位,具
有硕士学位,须于九级职员岗位工作壹
年之上;具有学士学位,须于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二
年之上。
(八)具有博士学位,竞聘七级或八级职员岗位,不受于下壹
级
职员岗位工作年限的限制。
六、岗位聘用
(壹)管理岗位首次聘用或期满
续聘职级,根据各级管理人员现
任职务,按照本细则第三条第(壹)款职务和职级的对应
关系确定。
(二)于管理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壹般按照公开招聘、竞
争上
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三)管理岗位职级
的晋级聘用,于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
求的前提下,竞聘上岗。
< /p>
(四)对于长期于管理岗位上工作,已经具备五级、六级职员的
任
职条件和资格,又因党政领导职务数额限制而不能晋升职务的优秀
的六级、七级管理岗位
职员,暂按《东南大学处级调研员评聘工作暂
行办法》评聘正、副处级调研员职务,再按
职务和职级的对应关系确
定职级。
(五)晋升管理岗位职级的职员,实行壹年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