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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
排、大额度资
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
推动医学部工会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参照《北京大
< /p>
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特制订本实施办 法。
一、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一
)
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医学部工 会工作的改革、
发展和稳定,
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均属
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
、党和国家的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工会有
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
、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 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
作的重大决策。
3
、工会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的审定。
4
、上报医学部党委、行政及上级工会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涉及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政
策规定的制定、修改等方面的重大建议。
5
、工会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以及决算的审定和调整;
6
、工会人员编制的调整与招聘计划的制定。
7
、涉及工会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8
、向上级工会组织和医学部党政部门推荐各类荣誉称号、表彰人选和工会
内部的奖惩事
项;
9
、涉及全局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0
、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的确定;
11
、医学部工会无形资产 的授权使用。包括以“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
“北
医工
会”名义署名的图书、杂志、调研报告,包括印有“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
字样的各类纪念章、纪念品等;
12
、基础设施等办公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13
、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自身建设相关问题的决定;
14
、工会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
二
)
重要干部任免
l
、医学部工会各部
(
室
)
正、副负责人的推荐、提名、任免、交流、选拔等;
2
、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与选拔;
3
、其它重要干部的任免;
(
三
)
重要项目安排
1
、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
设备采购等;
2
、办公场所等新建、修缮等工程项目。
3
、其他需要由集体研究的重要项目安排。
(
四
)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 p>
5
千元以上
(
含
5
千元
)
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
(
一
)
集体决策形式
< p>
医学部工会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会议形式决策,会议形式主要指北京大学 p>
医学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
工会委员会会议,各院级工会、
教代会会议及工
会主席办公会,医学部工会办公室。
(
二
)
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北京大学医 学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
工会委员会会议的人员为教代
会常设主席团
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出席工会主席办公会的人员为工会主席领导班
子成员
。出席医学部工会办公会人员为医学部工会全体工作人员。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
一
) p>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
化、民主化、制度化。
(
二
)
凡需 主席办公会、教代会、工会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p>
(
三
)
主席办公会、教代会、工会各委员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 席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