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提
出
规
范
办
学
行
为
的
八
项 p>
措
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 指导意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要求,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
四川省教育厅就进
一步规范中
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
< p>括: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教材使用、规范< /p>
教师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格问责制度等
8
个方面。 p>
规范教学行为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 超过
6
小时、
7
小时、
8
小时,每天睡眠
时间分别不少于1
0
小时、
9
小时、
8
小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学校要按照国家 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不得挤占
音、
美、
信息技术、
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
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 在每天
1
小
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
1.5
小时、
2
小时之内。
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 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
6
小时、
7
小时、
< p>8
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
0
小时、
9
小时、
8
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
1
小时。走读生
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
8: 00
,高中生不早于
7:30
。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 /p>
不早于
7:00
,高中不早于
6:30 p>
;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
21:00
,高中不晚于
22:00
。不得组
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
(
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
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
主
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
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 假期的三分之一。
严禁中小
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
场地。
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面试就近入学原则,高中停止审批跨市(州)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
学校招生范围,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
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执 行主管教育行
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
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学校不得委托个人、
社会中介机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