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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大学城成都师范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1 02:41
tags:

-

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毛江森)



成都师范学院

2017

年“专升本”工 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 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


阶段学习的通知》< /p>

(川教函〔

2017

182

号)中 的相关规定及四川省教育厅

2017


度“专升本”工作 布置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监督管理


1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子建

陈宁


副组长:孙康

未也

姜金栋

任迎虹

李仲辉

岳正华

邱兴


员:陈耕、黄力、成燕、冯鸿、覃玉荣、蒋生文、陈钰萍、张晓非


2

2017

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


的原则,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校内和跨校“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 察部门


全程监督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二、“专升本”方式及院校、专业


1

、校内“专升本”。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美术学、英语、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化学、生物科学和贸易经济

,

对应专科专业

< p>
见附件

1


2

< p>、跨校“专升本”。升本学校为西华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西昌学院,


对应专、 本科专业见附件

2


三、选拔范围


2017

届全日 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在籍毕业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四、

“专升本”计划


1

“专升本”计划,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

5.3%

为基础,以教育


厅下达核准计划为准。


2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


的通知》

(川教函〔

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


取比例

50%

< p>。


五、校内“专升本”工作方案


(一)报名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 件精神,

拟升入本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


生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


1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

、前五学期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补考不超过

< p>3

门,且无重


修;


3

、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二)免试条件


1

、学生取得 学籍后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退役后已完成


专科的学业,符合此项条件 的学生的录取不占用录取计划。


2

、获市、州及以上人 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3

、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符合以上

2

3

项条件学生的录取要占 用录取计划。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可向二级学院提出申


请,如实填写《

2017

年成都师范学院校内“专升本”申请表》

(附件

3

,各二级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 和免试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和免试情况进行审查,

对符合以上


条件的学生 ,按专业汇总并填写《成都师范学院

2017

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


(附件

4

)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均应提供相应原件和复印件,

附在

“专升本”

申请表后,


二级学院在申请表及相应材料上签字盖章后报教 务处认定并公示。


2

、缴费


根据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等收 费问题的


复函》

(川价函【

2007

】< /p>

98

号)

,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缴纳报名考试


80

/

人。由二级学院统一收 齐后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


3

、初选工作


通过报名资格审 查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必修课平


均成绩、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 优、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及项目等情况对报


名学生进行初选,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复 试。


4

、复试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Ⅰ》

《大学语文Ⅰ》和《大学计算机 Ⅰ》

,考试范围参


照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6

(

英语专业学生考《大学英语Ⅱ》

,汉 语言文学专


业学生考《大学语文Ⅱ》

,计算机专业学生考《大学计算机Ⅱ 》

)


2

)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Ⅰ》

《大学英语Ⅱ》

5

20

8:00-10: 00


《大学语文Ⅰ》

《大学语文Ⅱ》

5

20

10:20-12:20

< p>
《大学计算机Ⅰ》

《大学计算机Ⅱ》

5

< p>月

20

14:00-16:00


3

)考试地点见学生准考证。


4

)成绩


校 内“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

=

专升本三门考试科目平均分

*85% +

学生前五


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

*15%

< p>
各专科专业学生前五期专业必修课程见附件

5

学生 前五期专业必修课平均


成绩复试前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5

)考务工作


校内“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分为命题、

制卷、

考试、

阅卷、< /p>

统分几个方面。


应分别成立对应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专升本”工作要求进 行,命题、制卷、阅


卷、

统分均应在保密环境中进行,

所 有涉及该项工作的人员均应签署保密责任书,


确保万无一失。


考试成绩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并由“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5

、录取


本年度“专升本”录 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

2017

182

号文件要 求执行“计


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原则。以“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计 划


数为录取依据。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


本”计划数,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 体决策的原则,依据“专升本”综



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免试录取)

,经“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 ,在教务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报省


教育厅 审批,待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如果在确定拟录 取名单中出现计划录满最后一名时,有“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英


语过级等 级高者优先录取,英语过级等级相同则以计算机过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四)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 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

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


的成绩,

由 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


4 0%

,认定后学分记为本科学分。


(五)纪律和监督


“专升本 ”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集体


决策”的原则进行,纪委 、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


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 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一旦发现“专升本”


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 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


< p>
,


(六)其他事宜

< /p>


1

、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


格。


2

、根据教育部《 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


2002

15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

(

高职生

)


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

其毕

(

)

业证书



内容填写‘在我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


间填写”。我校将按此规定发放毕

(

)

业证书。


(七)时间安排


1

4

29

日之前,完成

2017

< p>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生报名工作,


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符合

“专升本”条件的专科学生基础数据分专业报教务处审


核。


2

5

4

日之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信息复核。


3

、< /p>

5

6

日之前公示参加“专升本”统一笔试的学生信 息。


4

5

8

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计划。


5

5

9

日之前 将符合条件的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册报送相关


升本学校。


6

5

10

< p>日

-16

日,进行考务工作准备。


7

5

16

- 19

日,封闭命题、制卷。


8

5

20

-21

日,组 织考试。


9

5

22

-24

日,封闭阅卷、统分、成绩复核。


10

5

2 6

-28

日,考试成绩公布,发成绩单,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11

5

< p>29

-30

日,

报学校办公会及“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预录


取学生名单。


12

5

31

-6

4

日,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育厅高教处公示情况。


13

6

5

-6

6

日,报学校办公会及 “专升本”领导小组集体审议上报教


育厅预录取学生名单。

< p>
14

6

8

日,通 过信息平台将电子录取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批。



15

6

月底,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发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16

8

月底

9

月初,录取学生报到。


六、跨校“专升本”工作


跨校“专升本”工作 应根据对口本科学校在报名、初选、复试、录取等环节


的要求严格执行。


对口升乐山师范学院的

“专升本”

工作按照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

2017

年选拔


优秀专科毕业生进 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乐师院教【

2017

13

号)进行。


对口升西昌学院的

“专 升本”

工作按照

《西昌学院

2017

年“专升本” 工作实


施意见》进行。


对口升西华师范大学的

“专升本”

工作按照

《西华师范大学关于

2017

年选拔


跨校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办法》进 行。


2017

届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是高等教


育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职能 部门和二级学院务


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做好相关工作,提高选 拔质量。


成都师范学院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成都师范学院

2017

年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校内“专升本” 各专业


对应表


2

成都师范学院

20 17

年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跨校“专升本”各专业


及学校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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