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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专家评价和同行评价四个
方面构成。
确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时以学生评价为基础,
同时 考虑课程网络平台资
料评价、专家评价和同行评价结果。
2
、学生评价指标与内容
学生
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作业及辅导、
教学效
果共
5
个指标。每个指标的评价等级分为
A
(优) 、
B
(良)、
C
(中)、
D
(合格)、
E
(不合格)共五个等级(详见附件
1
《成都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3
、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指标与内容
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的内容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日历、授课
< br>教案、讲义课件、参考资料、作业讲解、辅导答疑共
9
个指标。每个指标的 评价等级分为
A
(优)、
B
(良)、 p>
C
(中)、
D
(合格)、
E
< p>(不合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相应分数
(详见附件
2
《成都大学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表》)。
4
、专家评价指标与内容
专家
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包括:仪表与教态、课堂组织与管理、教学内容、教学
方法与
手段、重难点及小结、语言与表达、板书及多媒体运用、科学和前沿性、知识点及信
息量
、
教学态度及效果共
10
个指标。
每个指标的评 价等级分为
A
(优)
、
B
(良)< /p>
、
C
(中)
、
D
E
(不合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相应分数(详见附件
3
《成都大学课堂教
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
5
、同行评价指标与内容
同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
法,
由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学院制定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及组织评 价的具体
情况和评价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6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及标准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标准如下:
(
1
)如果学生、
课程网络平台资料、专家和同行的四 方评价中有任意一方对授课教师的
评价结论为不合格,则视为该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
果为不合格。
(
2
)
在 四方评价结果为合格及合格以上时,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将分以下两种情
况给出:
①
学生、课程网络资料、专家和同行四方评价时,综合四方评价结果作出教师教学质
量综合
评价,各方评价所占权重分别为:
0.4
、
0.3
、
0.2
、
0.1
。
②
学生、
课程网络资料和同行三方评价 时,
综合三方评价结果做出教师教学质量综合
评价,各方评价所占权重分
别为:
0.500
、
0.375
、
0.125
。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1
每学期进行。
为保
证评价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学生评价原则上要求参评学生不少于教师授课学生的<
/p>
90%
;且
10
人或
10
人以下的评价只作参考,但不计入统计结果。
2
、专家评价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期末进行统计,评价对象为:
(
1
)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 /p>
(
2
)各学院教学质量排名靠前和靠后的教师,学生出勤率 较低的教师,教学事故责
任人等;
(
3
)随机抽评的其他教师。
3
、同行评价由课程归属学院每学期统一组织实施。
< /p>
4
、如被评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由教师本人向课程归属学院提出书面 复议申请。
经课程归属学院批准后由课程归属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
教务 处组织复议,
并将复议结果通
知教师本人及课程归属学院。
三、教学质量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
1
p>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需告知任课教师本人及课程归属学院。
2
、学校将对教学质量好且学生出勤率较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但在表彰奖励前发生
教学事故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3
、 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根据《成都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暂停其本
科课堂
教学授课资格。
暂停本科教学授课资格的教师在培训期间不得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的晋升,须经培训、试讲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教师岗位。
四、本办法自
2010
—
2011
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成都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
、《成都大学课程网络资料评价表》
3
、《成都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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