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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
生
国
家
奖 p>
学
金
评
选
通
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
/p>
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提高研究
生培养质量,根据《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p>
,由中央政府出
资设立的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奖
学金。
根据
《四川大学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暂行)
》要求,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
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
每年
2
万元。
所有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p>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
、热心公益,有较好的群 众基础;
4
、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学习无不及格科目, 科研能力显著,学术影响力明显,发展潜
力突出。
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或已取得其它高水平科研成果者优先
(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
应为四川大学
)
;
5
、
二、
三年级硕、
博士研究生以及硕士阶段在四川大学就读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
在职、
委培和超出学制年限在读的研究生除外
)
。
研究生的身份认定以学校注册为准,
在所评审 年度注册为硕士研究生的申请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博士研究
生奖学金。
二、申请、评选流程
1
、发布评选信息。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每年下发的年度评选通知精
神,多渠道将评选信息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
2<
/p>
、提交申请。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推荐,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业情况简表》
,并按照评选通知中规定的成果界定时限提供 相
关证明材料。
发现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直接取消 评选资格,
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
处分。
3
、资格审查及民主评 议。申请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工组组织
研究生代表开展学生民主
评议。
4
、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 评审答辩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请
者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5
、推荐名单公示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 后,学院评审委员会
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
诉,
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学生对答复仍存在异议,
可在学校公示阶段经学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评审领
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评选工作安排
1
、申请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p>
月
28
日(周五)
17:00
;
2
、学工、学籍资格审查:
2012
年
12
月
29
日;
3
、学生民主评议:
2012
年
12
月
30-31
日;
4
、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
2012
年
1
月
4-5
日;
5
、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2012
年
1
月
< p>4-5日;
6
、学院推荐名单上报 :
2012
年
1
月
10
< p>日;
四、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 br>1
、打印纸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业情况简表》各
1< /p>
份。
《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
《学业情况简表》需导师签署审核意见,不得
代签导师意见。电子版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业情况简表》请发送到邮
箱
14 24147567@
。
2
、
< p>提交2011-2012
学年度成绩单
(学籍老师处下载,< /p>
经学院学籍老师认定并加盖公章)
、
发表论文
(封面、
目录和正文)
复印件、
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
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3
、参评
2011-2012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统计时间为:
2011< /p>
年
9
月
1
日
-201 2
年
8
月
31
日;
4
、由于推荐工作的繁琐,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 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至四
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学工程学院
231
室
联系人:司振兵老师
联系电话:
85405202
附件: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
《学业情况简表》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12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