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学院
n
1906
年暨南大学建校伊始,便设立了商科。
n
1998
年
9
月,
暨南大学将管理科系与经济科系分设,成立管理学 院,由现任校
长、博士生导师胡军教授任第一届院长。
n
2000
年
4
月
-2004
年
9 p>
月,由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隋
广军教授任第二届院长。
n
2004
年
10
月至今,由博士生导师李从东教授任第三 届院长。
2004
年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暨 南大学试办
MPAcc
专业学位教育,成为
在全国范围内
首批开办
MPAcc
教育的
21
所院校之一。 p>
新生寄语
选择
MPAcc
意味着选择了一种生活的方式,
MPAcc
< p>是一个团队,是培养中
高级财务人才的摇篮。
因此,给同学们提出三点希望:
1.
及时转换角色。
MPAcc
最重要的特点是职业化,它要求我们必须用职业经理人
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定位。
2.
学会与他人的沟
通。
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
在思想观念、
价值标准、
生活方式、
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 候往往容易发生冲突。
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它、接受它。
3.
善
于总结。学习中要善于总结,要学习如何去学习,要善于将学到的专业知识
与方法运用到
自己的工作实际中。
通过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
/p>
从进入暨南大学的这一刻起,
您便和暨南大学这个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 /p>
请
您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塑造成一名合格的
MPAc c
研究生。为了让您更好
地适应暨南大学的学习与生活,我们特编制这本
学生手册。
行为规范
1.
维护和光大暨南大学
MPAcc
声誉;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3.
尊重差异,理解他人,团结友爱,提倡团队精神;
4.
尊敬师长,对人有礼貌,行为举止应符合管理者职业要求;
5.
尊重他人的劳动,保持教室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6.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课上不无故离开;
7.
上课及重要活动时关闭个人通讯工具;
8.
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培养管理
1.
学籍管理
n
报到、注册与学制
1)
新生报到、注册
(1)
经全国
MPAcc
入学考试、复 试合格、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
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办理注册手续,
取得学籍,
1
/
9
发给研究生证。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
事先凭有关证明,书面向
MPAcc
教育
中心请假,经<
/p>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批准后生效。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
(2)
已被录取的新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审查情
况属实,理由充分,经研究生部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
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向
MPAcc
教育中心提出入 学申
请,经审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3)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①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②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
2)
老生报到、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按学
校规定日期,持学生证到
MPAcc
教育中心办公室办理
注册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学费,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凡开学两
周不报到者,不予以注册,学习期限向后顺延一学期。
3)
MPAcc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兼读制,原则上为
2
年半,最长不能超过
5
年。
n
纪律和考勤
(1)
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按时
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
MPAcc
教育中心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 p>
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
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学习规定课程;
(4)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5)
严格课堂纪律,
每门课程缺课
< p>(包括连续和间断)达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不论是何缘故,均
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修。
n
选课和课程考核
MPAcc
教育采取学分制,每个研究生至少修满
40
学分(其中,核心课程
22
学分,方向必修课程
10
学分,任意选修课程
8
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
过后方能毕业和授予
MPAcc
学位。
(1)
MP
Acc
核心课属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按照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规定的学分数选课。< /p>
(2) p>
MPAcc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六次以上的财务名师大讲堂活动,即可修得< /p>
2
个学
分。
(3)
认真
地完成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按规定参加考试。
(4)
独立完成作业,迟交作业者扣分处理,发现雷同或抄
袭者,该课程重修。
(5)
积极参与案例讨论,课下认真阅读,准备材料;课上
积极讨论发言。
(6)
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规定,只能补考一次,补考成绩高于
70 p>
分仍记为
70
分。补考和缓考一般在每年的
3
月和
9
月由
MPAcc
教育中心统 一安排。补
考仍不及格者,需重修。
(7)
正常上课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提前书面申请
和有关证明,经中心同意
后缓考。
(8)
考试作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n
请假、保留学籍、休学与复学
1)
请假制度的规定
MPAcc
研究生请病、
事假,
须向
MPAcc
教育中 心提交申请报告。
病假须提
供医院病假证明,事假须提供单位有关证明。
具体程序如下:
(1)
请假一周以内,可向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请假;一周以上,须提交书面
报告和有关证明给中心教务秘书;
2
/
9
(2)
教务秘书将请假报告转交
MPAcc
主任,签署意见;
< br>
(3)
教务秘书按照规定存档,并通知任课教师。
2)
关于休学、保留学籍和复学的规定
M
PAcc
学生在学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须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
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本人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因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须提供医
院有关证明;
因工作需要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有 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请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
填妥后,签署意见(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3)
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交回
MPAcc
教育中心,
签署意见后,
上报研究生部 审批;
(4)
研究生部将处理意见通知
MPAcc
教育中心,由
MPA cc
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并
存入学籍档案;
(5)
期满前两周到研究生部网
站下载复学申请表,认真填写;因病休学者,须出具
县以上医院复查证明;
(6)
填妥后,交
回中心,由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部审批;
(7)
研究生部将
结果通知中心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并存入学籍档案;
(8)
若本人在休学或保留学籍
期间有违纪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2.
课程管理
n
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1)
MPAcc
研究生课程设置由全国
MPAcc
教育指导委员会提供指导方案,
MPAcc
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2)
MPAcc
教育中心按照培养计划安排每学期课程,并按照
MPAcc
教师遴选规定
选派任课教师。
(3)
任课老师确定后,由
MPAcc
教育中心编制课程表,在前一学期末,向任课教
师发送教学任务书和学生考勤表等教学文件。
n
课程管理及要求
(1)
MPA
cc
教育旨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管理人才。
MPAcc
的 培养要理论
联系实际,
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
方法应有利 于加强研究生综合决策能力,
分析
问题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
(2)
<
/p>
为了保证
MPAcc
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具有一定教学实 践经验并具有博士学
位,或副教授职称。
(3)
教师授课之
前必须将本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发给学生,并交
MPAcc
教育
中心存档备案。
(4)
根据
MPAcc
的课程特点要采用案例教学,要求每门课 程教学中至少应采取一
定数量的案例。
(5)
MPA
cc
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只上核心课程,
不允许选择选修课程。
第二 学年在上
方向必修课程的同时,
选择选修课程,
但所选的 选修课程数量一学期不允许超过
3
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撰写学位论 文。
(6)
选修课选修人数在
20
人以上方可开课,不足
< p>20人不开课。
(7)
任课教师依
据课程表按时授课。不得随意调课和聘请他人代课,因故必须调课
者应到中心办理调课手
续,
但每学期调课不得超过两次,
每次调课应提前通知研
究生。
(8)
<
/p>
专题讲座是
MPAcc
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p>
每个研究生都应积极参加。
n
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3
/
9
(1)
考试的具体形式、最终 成绩计算方法由该课程主讲教师确定,并在课程开始时告
知全体学生以及本专业教务秘书
。
(2)
需要笔试的课程,考试安排原则上 为课程表的最后一次上课时间、地点为准。因
合班考试或闭卷考试需要改变考试地点的,
任课教师要提前通知本专业教务秘书,
以便教务秘书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
系,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3)
考试时间 一般为
120-150
分钟之内,
教师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p>
学生超过考试
时间仍不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试卷。
< br>
(4) MPAcc
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详见 《关于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
生考试的有关规定》)。
(5)
有正当理由申请缓考者由
MPAcc
< p>教育中心统一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参加补考,
补考不通过及缺课
1/3
以上者,
该课程必须重修。
申请缓考者须到
MPAcc
教育
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6)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填报考试成绩单(附试 卷、作业、考勤表和课
程大纲),送交
MPAcc
教育中 心,课程总评成绩一般由卷面成绩、平常成绩组
成,结构比例由任课教师确定。
(7) MPAcc
教育中心教务秘书负责将考试成绩 登录在学习成绩表上,
所有课程完成后
给
MPAcc p>
研究生出具课程学习成绩单。
(8) MPAcc
的教学过程形成的原始材料(试题、试卷、成绩单和评估材料等)按年级
分类,由
MPAcc
教育中心集中存档备查。
n
课程评估
每学期结束前,
研究生应对本学期的课程讲授情况进行评估,填写
课程教
学质量评估表,
以班级为单位交
MPAcc
教育中心,
< p>MPAcc教育中心对教
学评估进行汇总送报
MPA cc
教育、教学委员会,作为对该课程总结的参考。
3.
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精神,
设置核心课、
方向必修
课和任选
课三个模块的课程。
(一)核心课程
本核心课程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必修课程。核心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名称
政治课
基础英语
专业英语
管理经济学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合
计
开课学期
1
1
2
1
1
2
3
2
2
/
面授学时
40
40
32
60
60
60
60
60
32
444
学分
2
2
1
3
3
3
3
3
2
22
(二)方向必修课
4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