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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
学生创新意识、
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进一步激
励
学生的创新活动,
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
培养高素质的创
新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
法。
一、奖励学分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本
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课外取得优异成绩,
以奖励学分的形式
予以认定,
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1.
各类学科竞赛奖励;
2.
公开发表的作品;
3.
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
4.
学生创新创业;
5.
等级考试证书;
6.
文体类竞赛获奖;
二、奖励学分的申请与认定程序
1.
学校于每学期第
9
周受理奖励学分的申报工作,
其它时间不 再
单独受理。
2.
申请奖励学 分者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与
有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一并交所在学院
(含特色学
院)审核,然后统一报教务委员会。
3.
学生的奖励学分申请经学校审核(评审)认定后予以公布 ,并
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奖励学分评定标准
(一)学科竞赛类
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活
动(冠名为“南京审计大学”)的获
奖者,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学科竞赛等级认证管理办
法》,可获得相
应的奖励学分。
表
1
学科竞赛活动奖励学分评定标准
奖励学分值
级
别
获奖等级
个人
集体
特等奖或第
1
名
5
4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5
名
4
3
项目
国家级
二等奖或第
6
—
10
名
2.5
2
(A
类
)
三等奖或第
11
—
18
名
2
1.5
优胜奖或鼓励奖
1
0.5
省级
特等奖或第
1
名
3
2.5
1
/
5
备
注
(B
类
)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5
名
2.5
2
二等奖或第
6
—
10
名
2
1.5
三等奖或第
11
—
18
名
1
0.5
特等奖或第
1
名
2
1.5
校级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5
名
1.5
1
(C
类
)
二等奖或第
6
—
10
名
1
0.5
①集体项目
5
人以内按人数乘以 项目得分计总分。
超
过
5
人的,
总分不超过基本分值的
5
倍,
每人按总分平均
分配并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字,
0.1-0.4
则取
0
;
0.5-0.9
则取
0.5
。
②竞赛等级评定按
《南京审计大学学科竞赛等级认证
管理办法》执行
③所获奖项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作品类
公开发表作品(冠名为
“
南京审计大学
”
)的学生,根据《南京
审计大学论文奖励期刊目录》,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作品形式主
要包
括论文、文学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
表
2
公开发表的作品奖励学分评定标准
项目
刊物
署名
奖励学分值
特别奖励期刊
第
1
作者
5
重点奖励期刊
第
1
作者
4
一般奖励期刊
第
1
作者
3
作品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第
1
作者
2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第
1
作者
1
公开发表论文
(3000
字以上
)
第
1
作者
0.5
①作品发表以正式出版或刊发为准。
②其他参
加者的学分(教师不计排名),以第一作者得分
为基点,依次递减
0.5
学分计算。
备注
③发 表作品的中文期刊为小
5
号字或当期杂志刊载论文数
超过
70
篇的不予认定、奖励;
④在境外期
刊发表的成果,参照杂志所在国家或地区学术
惯例,由教务委员会组织专家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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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