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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201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办法
的通知》(教学厅
[2014]5
号)和《南京 农业大学关于做好
201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
博
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校教发
[2015]375
号)的文件精神及规定,现 将有关我院
2016
年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要求和工作
程序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勤奋 好学,
具有较强的学习、
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综
合测评不超过
1
个
B
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
课程学 习优秀,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程中应修而未修课程不超过
2
门。
3.
英语
CET-4
级
460
分及以上,或
CET-6
级
426
分及以上,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或
GRE120 0
分及以上,或雅思
6
分及以上。
4.
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二、综合排名方案
1.
学院按照提交《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学生 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
制,
包括学习成绩
(
GPA
折算分,
占
65
%)< /p>
、
综合素质与能力
(占
15
%) p>
和面试成绩
(占
20
%)
三部
分,即:
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
GPA
折算分)
+
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
+
面试得分
2.
< p>学习成绩(GPA
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
p>
GPA
折算分
=
本人
GPA< /p>
绩点分÷年级本专业最高
GPA
绩点×
65
3.
综合素质与能力:
指学生在读期间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所获各级 奖项和表彰的评
价,计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
15 p>
分,超过
15
分的按
15
分计算。 p>
第一类
科技创新竞赛
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课外科技作
品大赛、校园科技节比赛及英语、数学、计算机等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计
5 p>
分、二等
奖计
4
分、三等奖计
3
分;获省级一等奖计
4
分、二等奖计
3
分、三等奖计
2
分;获校级一
等奖计
3
分、二等奖计
2
分、三等奖计
1
分。
第二类
科技创新项目
学生在校期间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
4
分,<
/p>
参加计
2
分;
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
3
分,
参加计
1.5
分;
主持校级
SRT
项目计
2
分,参加 计
1
分;主持院级
SRT
项目计
1
分,参加计
0.5
分。
第三类
发表文章
< p>发表本专业
SCI
论文第一作者计
5
分、 p>
第二作者计
4
分、
第三作
者计
3
分,其他作者计
1
分。在学校认定的一类中文核 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
者计
3
分、第二作者 计
2
分、第三作者计
1
分,其他作者计
< p>0.5分;二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
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
p>
2
分、第二作者计
1
分;其他正式出版的中文期刊以第 一作者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计
1
分,最多累计
< p>2分。综述类论文计分由面试考核小组确定。
第四类
社会工作
获得国家级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 计
3
分,
获得省级相关主管
部门奖励或表
彰计
2
分,获得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计
1
分。
第五类
社会实践
< p>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
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论文计
3
分,
获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论文计
2
分,获校 级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论文计
1
分。
第六类
文体竞赛
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国 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
5
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
4
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
3
分;获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p>
计
4
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
3
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
2
分;获校级一等奖(或第一
< br>名)计
3
分、二等奖(或第二名)计
2
分、 三等奖(或第三名)计
1
分。大型群体性文体竞
赛类获校
级一等奖,个人计
1
分。
第七类
个人表彰
获国家级优秀学生、
团员、
学生干部等计
4
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 p>
团员、学生干部等计
3
分;获校级十佳宿舍、十佳学生、十佳 学生干部、五四团员标兵、优
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及团干部计
2< /p>
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计
1-2
分,分值由学生
办公室认定;连续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当年综测
A
等,经班主任和学生办公室确认计
0.5-1
分; p>
第八类
留学访学
< p>具有
12
个月及以上出国(不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
历计
2
分;具有
5
个月及以上出国(不 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历计
1
分;具有出
国(
不含台湾、香港地区)留学或访学经历计
0.5
分。
同一类别分数不累加,以最高记分为准。
4.
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 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外
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分
别为
150
分、
50
分、
100< /p>
分,三项合计为面试总成绩,折合计
入综合成绩。
5.
< p>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
< p>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
3
名),或已在《南京 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
期刊目录》二类以上学术期刊或
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已发表
SCI
第二 作者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和学校
推荐免
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适当加大在综合考核评价中的得分权重,有关学
生的
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
5
天。
三、推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