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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
师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继承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
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继承与
发展中医药学术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术继承
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
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
创新中医药学术,
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
中医理论深厚、
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
创新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p>
.受聘(或返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老中医
药专家。
2
.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15
年以上。
3
.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
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
,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
誉,得到同行公认。
< /p>
4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能够保证继承工
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5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6.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二)继承人
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p>
.年龄
45
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
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2
.从事中医、
中药、
中西医结合工作,
受聘担任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 优先
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医或中药工作满
10
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4
.
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5
.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 导老师,再遴选确定继承
人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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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
填写《林甸县中
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
师申报表》
,所在科室推荐申 报,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
议,
审核确定指导老师人选,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无异议后,
报卫生局。
(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
1< /p>
-
2
名继
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科室
推荐、资格审核、考试考
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
.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林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