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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 br>XX
年
6
月
1
日
< p>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明确
规定了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
在今年的机构
改革过程中,
我局设立了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将食品安
全综合监
督和组织协调职能移交卫生局,
开始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保健食品、
化妆品的监管职能。机构人员到位后,我们根据新的职能
实现了从思维方式到工作方法的
转变。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学习业务
知识,研究存在问题
,提出解决办法,为履行新职能打基础。
一、当前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基本状况
(一)餐饮服务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
目前我市城区
(含京口、
润州)
登记在册的餐饮服务单位有
1634
家,
其中各
大中小酒店餐馆,
约
1393
家;
大中小学和幼儿 园等食堂有
182
家;厂矿、机关事业食堂
48
家;建筑工地食堂
11
家。餐饮服务单位
遍及城市
乡镇,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
(二)行业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餐饮业方兴未艾
多年来,
有关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了量化分级 管理模式,
推
行了“五常法”(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
事物常规
范,人人常自律)和“六
T
法”(天天处理,天 天整合,天天清扫,
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管理模式,在学校食堂开展了争创
A
级食堂达标建设活动,
在农村实施了自办家宴管理办法 等工作举措,
使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目前,我市市区已有
A
1
/
7
级餐饮单位
59
家,
B
级
616
家;
五星级酒店
1
家,
四星级酒店
3
家,
三星级酒店
2
家。
学校食堂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各级教育部门和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 增强,
管理日
趋规范,学校食堂的软、硬件建设都上了新的平台,市区学
校食堂量
化分级除新区尚有
6
家
C
级食堂外已全部在
B
级以上。
农村自办家宴
管理工作的开展,
使农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市餐饮服务< /p>
行业协会也积极组织协会会员参观交流和开展技能培训,
拓宽了会员
的视野,提升了经营服务水平。镇江餐饮服务正朝着打品牌、树形象
的
阶段提升,集团化、标准化理念逐步被引入餐饮服务业。全市的饮
食行业不断做大做强,
市民发展餐饮服务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一批
星级酒店正
在规划建设之中。
二、当前餐饮服务领域存在问题
(一)事权划分没有理顺
从调查情况看,
目前在市区
2
级监管工作中, p>
未能按等级管理原则划
清管理范围,
市餐饮安全监督所目前管 理的餐饮单位共
653
家,
涉及
的领域有
规模酒店、小餐馆、大型企业食堂、厂矿食堂、机关事业单
位食堂和大中小学、幼儿园食
堂。京口、润州卫生监督所登记管理的
单位各有
585
和
396
家,也是门类齐全,相互交织,既没有执行分级
管
理的原则,也没有按属地管理。
(二)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现象有所抬头
我们对市松村路到小米山路
1000
米 路段实地查看了
18
家餐饮服务单
位,发现无证经营的有
8
家,占
44%
;在厂矿食堂方面,大型老企业< /p>
2
/
7
证照齐全,管理比较规范,
新办企业食堂出现 无证经营,比如大港东
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开业至今也未领证。
(三)从业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
我们通过京口、
润州卫生监督所召集了多家酒店老总和 厨师长进行座
谈,发现部分酒店老总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内
容以及国家局出台的新的餐饮服务管理规章及操作规范知之甚少,
对
< p>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主管部门变化情况亦不甚了解。
(四)部分餐饮单位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全、日常管理不到位
调查发现,
有部分中小型餐馆在起码 应有的功能区域和基本设施方面
不到位。消毒设施形同虚设,有的根本没有,防鼠防蝇设
施不全,有
少数中型酒店后作间与室外不能做到有效隔离,
实际是露天操 作。
食
品原料、辅料进货验收记录不全或根本没有。
(五)监管力量薄弱
各类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在农村和郊区分布广泛,<
/p>
面广量大,
而由于
执法经费和人员编制所限,造成监管人员
偏少、执法装备匮乏、监督
监测手段落后,远不能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
要求。
三、原因分析
一是机构改革造成工作的松懈和脱档。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机
构改革到位前,
原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对自身执法的合法性、
正当性
认识
不足,
监督执法有所松懈,
致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出现
< br>下降的情况。二是
《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分段监管模式使各部门监管
界限不明晰造成了事实上的监管空白。
《
食品安全法》
对“餐饮 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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