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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的说明
各位班主任、辅导员:
针对目前很多参保大学
生对于医保政策的不了解,现将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汇总如下,烦请各位班主
任和辅导员进行适当的知识宣教。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保居民医保?
很多学生没有正确认识到参加医保的意义及重要性,
其实
参保可以 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
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额和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
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
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
的问题。
二、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p>
1
、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普通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费
1 00
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
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
于居民。
2
、政府有补助。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 由政府给予补助。
3
、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 抗风险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4
、看病更方便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400
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
也纳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
5
、报销医疗费更便捷。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
京
市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须支付个人自负自理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
院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6
、意外伤害有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均在保障范围内。
三、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
个人和
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
220
元
/
人,其中政府补助
120
元,个人缴纳
1 00
元。个人缴
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
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
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四、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新
学年开学时,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
保所需信息,到
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每
年
10
月
25
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 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1
五、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
9
月
1
日 至次年
8
月
31
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六、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 br>大学生看病应首先到校医院就诊,若校医院不具备诊治条件的,需由校医院开据转诊单
后方可到南京市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学校指定的邻近定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
诊(转诊手续办理只需持本人医保卡在南京市任何一家社区医院挂号室窗口办理即可)。
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
理,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七、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学生
参保后,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
疗费用
,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
9
月
1
< p>日至次年8
月
31
日。
p>
1
、住院待遇。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 门诊大病及
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
由市医保中心
与定点医医院结算。
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 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
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 p>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
5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 00
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300
元。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
院起付标准的
50%
计算,但最低不低于
150
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
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
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0%
、
85%
、
90%
。
2
、门诊大病待遇。 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按
75%
支付。
< p>
3
、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
、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制,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 ,一次性
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
身意外伤害
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我校目前执行的为一 个结算年度门急诊
80
元
/
人的
< br>支付标准(含校医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其中政府补贴
30
元
/
人,医保中心返还
50
元
/
人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