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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赣州市大学生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政策问答
(
赣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壹、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
合,中央补助和地方补助相结合,
重点保障住院和特殊慢性病治疗医疗需求的壹种医疗保
险制度,对普
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实行门诊统筹管理。通过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
来降低大学生患大病、重病时的经济风险。
二、哪些人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
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
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
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含港澳台地区学生、外国留学生)全部参加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
统壹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驻中心城区范围内的
p>
高校大学生在章贡区医疗保险局参保,驻县范围内的高校大学生按属
地原则在所在县医疗保险局参保。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9
年度按每人
90< /p>
元标准筹集
医疗保险费,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
元,
地方财政补助
50
元,
个 人不
需缴费。大学生参保所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
同级财政负责安排,即省属高校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由市级财
政负担。大
学生参保以后随着本市城镇居民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的调整
而相应调整。
四、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学生通
过本人所在高校学工处统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高校
填写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
生证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
高校学工处在新学年开学后壹个月内持《赣州市大学
生参加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电子表格数据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
p>
理信息转入手续,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五、大学生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什么时候
开始享受待遇?
< /p>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
2009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由所在院校统壹办理参保手续,
逾期不再办理。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年
度(即待遇享受期)为每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
办理参保登记后,
自
9
月
1
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 待遇,
至次年
8
月
31
日 止。
六、大学生实施门诊统筹管理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费用如何结<
/p>
算?
为保障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需求,对大学生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不建立家庭门诊补偿金,实施门诊统筹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以
高校大学生实际参保人数,按照每人每年
30
元标准,拨 付高校建立
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大学生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
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门诊统筹基金补偿
70%
30%
由个人承担,门诊年度统筹补偿最高限额为
12 0
元。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
的医药费用,按
照赣府厅发
[2009]97
号规定的住 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年度
最高累计补偿限额为
3000
元。
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凭学生证
和医疗保险
IC
卡原则
在签定了定点服务协议的本人所在
高校医疗机构刷卡就诊。不具备门
诊统筹条件的高校,
大学生凭学生证和 医疗保险
IC
卡在指定的定点医
疗机构刷卡就诊,按规定
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七、大学生如何办理享受特殊门诊慢
性病手续?待遇如何规定?
费用如何结算?
1
.参保大学生患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原发
性高血压病
2
至
3
期、冠心病心肌梗塞后、帕金森氏病、器官 或组织
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用药等特殊门诊慢性病的,
经本人申请, p>
填写
《特
殊门诊慢性病申报表》,提报患者近壹年内三级之上
定点医院住院病
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
p>
行大学生特殊病种鉴定后,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发生的门诊医药
费实行年度最高限额管理。
2
.参保大学生因糖尿病、 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等门诊
特殊病种,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
药费用,由统筹
基金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偿,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
.大学生凭学生证和大学生医疗保险
IC
卡直接到认定本人特殊
门诊慢性病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
三个目录”
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
销,按规定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八、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1<
/p>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
300
元之上的住院医药费 p>
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
30000
< p>元。
医院等级
补偿比例
医药费用
起付标准至
8000
元(含
8000
元)
55%
8000
元至
13000
元
(含
13000
元)
60%
13000
元之上
65%
50%
55%
60%
45%
50%
55%
35%
40%
45%
壹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转
统
筹
地
区
以外医院
参保大学生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达到最高补偿限额之上的,
享受城镇居民同等高额补偿待遇,
最高补偿限额之上的医药费按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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