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市少儿与大学生医保的涵盖范围?
p>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
[2010]26
号)的规定,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
18
周岁、
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
18< /p>
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
的
非本市户籍,
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
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时其父
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
1
年以上的; 以及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
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二、我市在园在校学生如何首次申办参保手续?
在园在校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
先通过学校< /p>
(协办单位)
上传学生信息。
上传成功后,
由监护人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的
“
学生医保网上申报
”
的
“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
”
系统补录个人信息,
打印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 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
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
1
、提供《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
、验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与 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
件且提供复印件(该复印件请贴在登记表上);<
/p>
3
、提供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
名与
身份证号;
4
、验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5
、验监护人(
1< /p>
和
2
)的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6
、如监护人是港澳台或外籍 人员,验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和入境证件原件且提供
复印件;
7
、如监护人是军人,验有效 的军人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8
、非深户学生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 br>对于转学、正常升学(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中学)的已参保少儿,不需重新网上申报个人
信息,由所属学校申请办理续保手续。
三、我市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如何首次申办参保手续?
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办理首次参保手续,
由监护 人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的
“
学生医保网
上申报
”
的
“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
” p>
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
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
料(与在园在校学生材料一致)交至所属社区(协办单位)办
理,经社区受理并初审后报
社保机构审核。
四、我市大专院校学生如何首次申办参保手续?
大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协办单位)上传学生信 息。上传成功后,由本
人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的
“
学生 医保网上申报
”
的
“
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 统
”
补录
个人信息,
打印
《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
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
1
、提供《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
、验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且提 供复印件(该复印件请贴在登记表上);
<
/p>
3
、提供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 姓
名与身份证号;
4
、验参保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5
、如参保人是港澳台或外籍人员,验有效证件 (永久性证件)和入境证件原件且提供
复印件。
五、我市首次参保的少儿与大学生如何缴费?
经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参保在园在校学生,将于
9
月 至
10
月通过银行托
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
额。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0.8%×
< p>12个月。
以
2011
学年为例,
< p>缴费标准为每人404
元
(
4205×
0.8%×
12
月)
,
其中个人
缴纳
204
元,财政补助
200
元(未按要求提供 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
补助)。缴费是按每学年度
(
当年的
9
月份至次年的
8
月份
)
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
收。
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
1
个月 内申报参保的,
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
8
月份,
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首次参保的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在当月
19
日
(
含
19
日
)
以前申报的,
缴费从申报当月开
始计算到次年
8
月份,
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当月。
在
1 9
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
开始计算到次年
8< /p>
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
险待
遇。
六、已参保的少儿与大学生如何办理缴费手续?
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 然按年度继续缴费,不
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 行账户托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请确
认银行账户在每年
9
月份前有足够余额。
七、学生毕业后就业如何办理?
p>
已满
18
周岁
(
含
18
周岁
)
未在我市大专院校继续参保,
以及在我市大 专院校毕业的学生,
我局将按照学校录入并确认的毕业年度,在当年
9< /p>
月
1
日起停止医保缴费。已参加工作的
由用
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另
外,
如果学生提前就业的,
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
社保卡到户籍所 在区的社保征收部门申
-
-
-
-
-
-
-
-
-
上一篇:大学生医保市民卡使用指南
下一篇: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