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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晋财大校
[2009]5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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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制度,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奋发向
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
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奖学金的来源、种类和发放原则
(一)奖学金的来源
全额收取学费的专业,从
当年收取学费总额中提取
20
%作为奖学金的主要来源;其次为企
事业或社会团体等单位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社会捐赠所设的奖学金等。
(二)奖学金的种类及发放原则
奖学金分优秀
学生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国家和单位专项
(专业)
奖学金、
社会捐赠
(基金)
奖学金。
各种奖学金的发放,
坚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有利于保证培养人才的需要,
有利
于推动学校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教学
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原则。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和学业上的进步,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等级。
优
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占奖学金总额
70%
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
1
、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
1
< p>%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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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
5
%评定,每人每学 期奖学金额度为
700
元。
3
、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
10%
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
450
元。
4
、三等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的
20%
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
250
元。
(三)为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每年从奖学金总额
中提取
5
%,作为学生活动补助经
费。
第三条
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和培养各种有特长的学生及专门人才,学校特设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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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项奖学金,
主要包括体育、
文艺、
学科知识竞赛奖,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二)单项奖学金金额为当年提取奖学金总额的
25%
。
(三)单项奖学金的实施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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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财大校〔
2008
〕
13
号)执行。
第四条
单位专项(专业)奖学金
(一)
企事业 或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在学校设立用人单位的专项
(专
业)奖学金。
(二)
(专业)
奖学金的享受条件、
等级、
额度等办法由用人单位和学校协商确定。
第五条
捐赠(基金)奖学金
(一)捐赠(基
金)奖学金是社会各界或个人以捐赠的形式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
)
捐赠
(基金)
奖学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捐赠单位或个人的意
向确定后单独发放,并由有关各方成立奖学金评定组,负责评审工作
。
第六条
获奖学金、捐赠(基金)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均可参评。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爱国爱校爱集体,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
道德品质。
(三)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四)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