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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新规<
/p>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 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
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
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参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
350
分以上
(
含
350
分
)
:
< br>
(1)
法律:国际经济法概 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p>
)
: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
理
(3)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 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 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 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 p>(7)
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 务
(8)
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
70< /p>
分以上
(
含
70
分
)
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
以下条件者:
(1)
四、六级合 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
(
头尾
6
年 p>
)
。
(2)
从
2004
年
6
月起
(
含
2004
年
6
月
)
,必须在本校考试。
(3 )
从
2005
年
6
月起
< p>(含
2005
年
6
月
)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