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怎么样-哈佛大学怎么样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
二〇〇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1
第一节
总则……………………………………………………
1
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取得和聘任………………
5
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
………………………
11
第一节
概述……………………………………………………
11
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
14
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
19
第四节
转机型(或差异)训练………………………………
38
第五节
定期复训………………………………………………
46
第六节
重获资格训练…………………………………………
50
第七节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
53
第八节
飞行签派检查员训练…………………………………
55
附件一: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说明…………………………
56
附件二: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表格式样……………………
58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总则
1.
制定依据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 章《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
定规则》(以下简称
CCAR-12 1
FS
部)的规定,结合公司运
行的实际情况编写本手
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
飞行签派员
取得初始签派资格和持续保持签派资格所进行的训练及内部审
定与管理。
适用于公司飞行签派人员 进行技术等级训练、评审和管
理。
3.
管理责任
公司运行控制
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全公司的训练标
准训练计划的制定和训练记录的总体管理。<
/p>
公司培训部和运行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
4.
术语和定义
组类
:为方便飞行签派人员的训练管理,根据飞机动力装
置的区别对飞机划分的种类,将飞机分为两个组类:组类
I
,
以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包括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和以涡轮螺
旋桨发动机为动力的飞
机;组类
II
,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
的飞机。
训练类别:
根据接受训练的人和训练目的进行训练分类。 p>
适用于飞行签派员的五个训练类别:新雇员训练、初始训练、
转机型
训练、定期复训、重获资格训练。每种训练类别包含一
种(含)以上课程。
新雇员训练:
是指公司新雇佣的人员,或已雇佣但没有在
< p>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在进入飞行签派员工作
岗位之前所需
进行的训练。新雇员训练包括基础理论教育和针
对特定机型和岗位的训练。
初始训练:
是指从未获得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的签派资
< p>格,通过初始训练获得所训练机型飞机的签派资格的训练,包
括机型和与该
组类运行有关的基础知识训练。
(注:本公司初始机型资格为
B737-300
和
A320
机型的签
派资格。)
转机型训练:
曾在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 机的相同职务上经
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飞行签派员需要进行的机型训练。
差异训练:
对于已在某一特定型别的飞机上经审定合格并
服务过的飞行签派员,当局方认为其使用的同型别飞机与原飞
机在性能、设备或
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补充性
训练时应当完成的训练。
< /p>
定期复训:
是指已取得资格的飞行签派员,为了保持其资
< br>格和技术熟练水平,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训
练。
重新获得资格训练:
已在特定飞机型别和特定工作岗位上
经审定合格,但因某种原因失去资格的飞行签派员,为恢复这
一资格所进行的训
练。
计划小时:
完成一个训练课程所必须的总时数。训 练小时
必须同时包括教学、实践和考核所需要的时数。
训练大纲:
规定和描述训练的目的、对象、课程、设施、
设备、
教员、考核和检查人员、教材、训练方法、检查程序及
合格标准的文件,由不同类别训练
的训练提纲组成。
课程段:
训练课程中可以单独评估和 批准的、相对独立的
组成部分,但每一课程段本身不能使受训人员获得某种履行职
责的资格。课程段中包括一个以上的训练单元。
训练
模块:
课程段的一个部分,构成自成一体的逻辑单
元。一个单元包含与特
定主题相关的项目或事件。例如,地面
训练课程段可按逻辑结构划分为有关飞机各系统(
液压系统、
气动系统、电气系统)的训练单元。又如,飞行训练课程段通
常分为若干飞行阶段,每一个飞行阶段为一个单独的模块。一
个训练模块包括提
纲、相应的教材和教学方法。它通常,但不
是必须,在一个单一训练期完成。
教材:
为每一课程编写的教学材料。这课程计划、教员指
南、计算机软件程序、音像程序、工作手册、飞机运行手册和
新闻通报中
的资料图表等。教材必须准确地反映课程要求,确
保条例清楚并与教学方法适当结合。<
/p>
教学方法:
向学员传播信息资料的方法学。例如,这可包
括讲课、示范、音像演示、有计划有指导的自学研讨和练习。
训
练器、模拟机、飞机和计算机工作站也可以被考虑为教学方
法。
训练
/
检查月(基础月):
飞行签派员应当在这 一日历月
中接受定期复训或检查。
日历月:<
/p>
指按北京时间划分,从某本月
1
日零点到下个月
1
日零点之间的时间段。
适宜期:
由三个日历月组成
:
“训练
/
检查月”之前的一个
日历月、“训练
/
检查月”和“训练
/< /p>
检查月”后一个日历月。
在适宜期内完成定期复训或检查即被认为是在“训
练
/
检查
月”内完成。
飞行签派人员
:
本手册中叙述的飞行签派人员是指公司具
有助理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教员、飞行签派检
查员资格的所有人
员的总称。
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取得和聘任
1.
目的
公司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121FS
部,并结合公司
相关规定对飞行签派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保证公司任用实
施飞行运行
控制的飞行签派人员通过完成规章要求的训练取得
相应的签派技术等级,并能持续满足<
/p>
CCAR-121FS
部要求。
2.
适用范围
p>
本章适用于公司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所有人
员。
3.
政策
公司新录用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的条件
公司新录用从
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
1
)款
的规定,和(
2
)款规定的条件之一。
(
1
)
基本条件:
A.
年满
21
周岁,
B.
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记录;
C.
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
D.
口齿清楚,无语言障碍;
E.
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F.
能熟练使用英语,并取得国家教委认可的大学英语
三级(含)以上的资格证书或同等水平证书;
G.
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
2
)
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民航高等院校飞行签派专业毕业生;
B.
民航总局委托地方院校设置的飞行签派专业毕业
生;
C.
国家教委认可的院校其它专业
(< /p>
大专以上
)
应届毕业
生,此类人员必须在民
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
院校接受一年的飞行签派基础理论培训并考试合
格;
D.
具有飞行驾驶、 飞行机械、飞行通信、飞行领航、
空中交通管制、航空气象分析员、航行情报或飞机
p>
性能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大于
35
周
< p>岁的人员。此类人员必须在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
指定的院校接受一年的飞
行签派基础理论培训并考
试合格。
资格与技术等级认证
(<
/p>
1
)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资格与技术等级认证按
CCAR-
< p>121FS
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由公司飞行签派资格和技术审
< br>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进行内部资格与技术等
级的批准,审定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
务培训项目具体负责。下设北京、天津、内蒙、
成都、重庆、
杭州等飞行签派资格与技术审定小组(以下简称“审定
小
组”),负责飞行签派员的资格和技术等级审定工作。
审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公司运行副总裁
副主任:公司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委员会其它成员为各审定小组组长。
各审定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总经理
副组长:运行控
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的副总经理或飞行签
派经理
组
员: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负责签派员培训的 人
员和当地的飞行签派检查员
(
2
)公司飞行签派员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两类:
A
类:一般技术等级
1)
助理飞行签派员
2)
飞行签派员
B
类:特殊技术等级
1)
飞行签派教员
2)
飞行签派检查员
(
3
) 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取得与聘任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
A.
先前没有在本公司从事过飞行签派工作,接受了新
雇员基础教育地面训练并考核合格后的人员。
B.
失去签派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
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
定飞行签派检查员对其进行资格检
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
聘任为
助理飞行签派员。
(
4
)飞行签派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
申请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的助理飞行签派员,由所在运行
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
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
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
批准,聘任
为飞行签派员,同时获得飞行签派员签派资格。但必须满足以
下条件:
A.
已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
B.
接受包含机型训练的全部新雇员训练。
(
5
)飞行签派教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
申请获得飞行签派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人员必须:
A.
持现行有效的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至少三个(含)以
上公司相应机型
资格;
B.
飞行签派教员应有
5
年直接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经
历,且在此期间无人为原因造成的
不安全记录。
飞行签派教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签派理论教
员负
责签派放行和运行控制基础知识的授课和相应培训项目的开发
工作;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负责指导实际签派放行和运行控制操
作的训练。理论教员必须
完成飞行签派教员训练大纲规定的训
练课程,且考试合格。
< p>
申请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
员会委托公司运行
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指定飞行
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报审定委员
会批准,聘任为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聘期为三年。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在聘期内
每年必须完成公司运行控制中心培训项目安排的培训项目开发
工作和年度培
训课时任务,对于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将从
次年起取消其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等级
。
申请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由所
在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的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
进行资格检查
,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
准,聘任为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聘期
为三年,飞行签派实
际操作教员可以由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兼任。
飞行签派教员聘期期满后的续聘必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
6
)飞行签派检查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
p>
飞行签派检查员必须完成飞行签派理论教员的训练内容
,
并由公司审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委任,报局方备案。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丧失和重获
技术等级丧失是指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
1
)
执照被局方执照 管理部门收留或收回。其中对于被
局方收回执照的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员会解除聘任。
(
2
)
经审定委员会确认,不具备相应飞行签派人员的技
术等级。
重获技术等级:
丧失
相应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人员经公司审定委员会重新
进行资格审定后可重获相应技术等级
。
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
1.
训练类别
第一节
概
述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121FS
部
N
分部、
Q
分部的要
求,结合本公司的机型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飞行签派员
的训练划分为以下种类
:
(
1
)
新雇员训练;
(
2
)
初始训练;
*
(
3
)
转机型(包括差异)训练;
(
4
)
定期复训;
(
5
)
重获资格训练;
对于飞行签派理论教 员,除规定的训练种类外,还需接受飞
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
助理飞行签派员训练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训
< p>练由聘任的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和有资格的教员授课,由飞行签
派检查员考核
。实际操作训练包括跟班见习和运行熟悉。跟班
见习在各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实际
操作教员的指导下实
施,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考核检查;运行熟悉采用航线飞行驾驶
舱观察的方法。
注:
*
< p>本公司现在只有组类II
的飞机,对于不同组类间
的
初始训练,参照本章新雇员训练中的初始训练课程段的内容
进行,具体训练内容和训练课
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局方申报,批
准后方可实施。
2.
训练说明
2.1
飞行签派员的新雇员训练分为
A
和
B
两个阶段:
(
1
)
A
阶段训练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地面训练和
B737-300
或
的机型训练及运行熟悉。
(
2
)
B
< p>阶段训练包括授予相应资格前的知识和技能的培
训和考核。并根据各自所属区域的实
际情况进行有关内容的训
练。
2.2
调入本公司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人员根据其训练 经历应当
完成新雇员训练的相应内容,课时报局方同意后可相应减
少。
2.3
公司引进与现有执管飞 机同组类不同机型的飞机或飞行签
派员将被指派签派同组类与原签派机型不同的飞机,则
具
有现行资格的飞行签派员必须完成转机型或差异训练。
2.4
所有飞行签派员必须在相应的适宜期内完成定期复训。
2.5
所有丧失资格的飞行签派员,须完成重获资格训 练,并重
新认定资格。
2.6
飞行签派员必须在取得公司执管飞机签派资格后的每
12
个日历月周期内,在每一组类已取得机型资格的任意一种
机型上的航线飞行驾驶舱观察员
座位上完成至少
5
个小时
的运行熟悉。以模拟机训练替代
实际航线飞行的运行熟悉
仅在具备相应机型资格后才可以进行,不得低于
5
小时,
且不得连续两年重复进行。
2.7
飞行签派员的所有受训课程的考试,一般情况下 只允许补
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飞行签派检查员应当向审定小
组汇报,审定小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是
否丧失签派资格的建议。学员
在补考期间相应的签派工作
必须在签派实际操作教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
1.
设施、器材、教材
设施、器材
公司飞行签派员训练使用下表所列设施和器材,但不仅限
于此:
名
称
B737-300-
300/600/700/800
B767-200/300
A340-300
B757-200
B747
-
200/400
B777-200
A320/A319
CBT
工作站
全动视景模拟机
固定模拟机
卫星云图接收工作站
1.
熟悉卫星云图判读。
2.
熟悉卫星云图工作站功能使用。
航空通信网络工作站
熟悉各种陆陆、陆空通信操作程序
OMIS(OPERATION
熟悉签派工作环境
了解飞机各系统及设备功能和飞行操
作程序
了解正常、不正常运行程序
情况。
2.
熟悉正常运行程序。
用
途
1.
熟悉飞机构造及仪表,设备分布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
操作系统
电视机
投影仪
录像机
摄像机
笔记本电脑
注
: OMIS OPERATION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
CBT COMPUTER BASIC TRANING
教学用
教材
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训练的教材来源于下表所列,但
不仅限
于此:
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
3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
1-18
)
民航管理部门的规章、规定
(
1
)
航空承运人运行 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FS
)
(
2
)
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定(
CCAR-65FS
)
(
3
)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4
)
民用航空飞行标 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
定(
CCAR-183FS
< p>)
(
5
)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公司手册
(
1
)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
2
)
运行手册
(
3
)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
(
4
)
各机型使用手册
(
5
)
飞行计划和性能手册
(
6
)
飞行员训练手册
(
7
)
机务工程手册
(
8
)
各机型
MEL/CDL
(
9
)
应急处置程序手册
(
10
)
航空安全保卫手册
(
11
)
危险品运输手册
(
12
)
机组应急手册
(
13
)
机上危险物品事故应急处理指南
2.
飞行签派教员、检查员
教员
飞行签派教员按承担飞行签派人员训练不同阶段的教学任务
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聘用其他有
资格专业人员担任教员。
职责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
1
)
按标准化、程序 化、制度化的要求,实施飞行签派
人员训练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满足飞行签派人
员的训
练要求;
(
2
)
完成公司运行控 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安排的培
训项目的开发工作,根据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规定内容
,制定
飞行签派员各种训练的理论教学计划并做好编写教案工作;
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
1
)
按计划实施飞行 签派人员各种训练的跟班见习带
教,指导帮助学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授课和带教内容;
p>
(
2
)
对 学员接受训练情况做出评价,为学员的资格审定
提出意见或建议。
飞行签派检查员
权限
(
1
)
提出训练大纲的缺陷及修改意见
,
(
2
)
对飞行签派人员的技术资格进行评估,
(
3
)
对飞行签派员的 违章操作提出暂停值勤或收留
/
收回
执照的建议;
职责:
(
1
)
制定检查程序;
(
2
)
监督训练计划的实施
;
(
3
)
对完成各类训练的飞行签派人员实施资格检查工
作;
(
4
)
记录检查结果、拟写检查通告、提出改进意见;
(
5
)
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
(
6
)
其它检查项目。
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
1.
训练目的
< p>
使接受新雇员训练的人员完成本手册规定的训练内容,达
到规定的训练要求
。
按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
3
)的规定 满足助理飞行签派员
的训练要求;
按本手册第
一章第二节(
4
)的规定满足飞行签派员的训
练要求。<
/p>
2.
训练说明
进入条件
必须符合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
训练基本结构
新雇员训练由以下几个课程段构成:
(
1
)
“基础教育地面训练”课程段
,总计
42
小时(含
1
小时笔试);
(
2
)
“初始训练”课 程段,总计
72
小时(含
6
小时笔
试);
(
3
)
“操作见习”课程段(运行熟悉
5
小时,操作见习
90
天);
(
4
)
资格检查。
3.
“基础教育地面训练”课程段
“新员工岗前教育”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民用航空法介绍;
B.
国航简介、企业文化;
C.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劳动纪
律);
D.
民航职业道德;
E.
航空安全教育;
F.
空防安全教育;
G.
民航运输基本常识;
H.
民航及公司机型介绍;
I.
民航及公司运输服务质量要求。
(
2
)
训练小时数:
3
小时。
“民用航空规章”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中国 民用航空规章
CCAR-121
部(至少包括
E
分 部、
H
分部、
I
分部、
M
分部、
P
分部、
Q
分部、
T
分部、
U
分部、
V
分部);
B.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65FS
部;
C.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93TM
部;
D.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276TR
部;
E.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332SB
附载
F.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395AS
部。
(
2
)
训练小时数:
29
小时
“职责”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运行控制的责任;
B.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的权力;
C.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的共同职责;
D.
飞行保障的组织与控制责任。
E.
运行计划和运行控制
F.
载重和平衡控制程序
G.
飞机性能
H.
飞行计 划制定程序,包括航线选择、飞行时间和燃
油要求;
(
2
)
训练小时数:
6
小时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可实施的运行;
B.
禁止的运行;
C.
要求的最低运行标准;
D.
运行的各种限制;
E.
豁免与偏离;
F.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使用规定。
(
2
)
训练小时数:
2
小时
“运行手册”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结构与各部分的一般介绍;
B.
与签派员职责相关部分
C.
使用方法;
D.
参考资料;
E.
与训练大纲的关系;
F.
手册的管理;
G.
有效性保持。
(
2
)
训练小时数:
1
小时。
考试:
1
小时笔试
合计训练小时数:
42
小时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
(
1
)
熟悉民航法和中国民用航空有关安全运行管理规
章;
(
2
)
熟悉国内、国际运行一般规则;
(
3
)
熟悉公司运行政策、标准、程序和飞行签派员职
责;
(
4
)
熟悉公司运行范围及必须遵守的运行限制;
(
5
)
熟悉公司运行手册的使用与管理;
(
6
)
考试成绩达
70
分以上。
教学方法
除新员工岗前培训
外,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
项目组织,由有资格的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
学,各运控
/
分控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施。
4.
“初始训练”课程段
“一般科目”部分
“气象实用知识”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航空气象学基础知识;
B.
各类型气象信息和预报;
C.
气象资料的分析;
D.
锋面系统及对飞行的影响;
E.
p>
有害天气现象(包括晴空颠簸、风切变、地面大风
和雷暴)的危害与预防;<
/p>
F.
各种高度的气象实况图和预报图的使用;
G.
公司使用主要机场天气概况;
H.
盛行的天气现象和可供使用的气象资料来源;
I.
灾害性天气(如:台风)危害与预防;
J.
航空气象系统的功能与服务;
K.
航空气象电报种类、判读与使用;
L.
颠簸的高空报告和预报;
M.
飞机运行的天气条件限制;
(
2
)
训练小时数:
6
小时
“航行情报”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航行情报系统的功能与服务;
B.
航行通告和雪情通告;
C.
Jeppesen
和
Aerad
资料;
D.
飞行前和飞行后资料收集、使用、归档;
E.
航行资料汇编内容;
F.
公司航线手册。
G.
有关机场的特征
(
2
)
训练小时数:
6
小时
“通信”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航空 通信系统(包括地对空、地面)的特性和相应
的正常及应急程序;
B.
无线电通话规则;
C.
公司地空通信手册和通信设备的使用规定。
(
2
)
训练小时数:
3
小时。
“空中交通管制和仪表进近程序”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及功能;
B.
空中交通规则的遵守;
C.
空中交通管制和流量控制;
D.
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
E.
航线手册的使用;
F.
仪表进近程序的公布和使用、标准的掌握;
G.
特殊机场的仪表进近程序;
(
2
)
训练小时数:
3
小时。
“导航设备及其公布资料”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各种地面导航设备基本介绍;
B.
国内运行的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
C.
国际运行的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
D.
导航设备的失效对飞行运行的影响和导航设备失效
的处置程序和方法;
(
2
)
训练小时数
3
小时
“签派资源管理”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运行环境
B.
形势意识
C.
通讯
D.
信息处理
E.
人际关系技能
F.
工作负荷管理
G.
有效的决策
(
2
)
训练小时
3
小时
考试:
2
小时笔试
训练小时数小计:
24
小时
“基本机型理论训练”部分
基本机型理论”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通用科目:
a)
喷气发动机的工作原理;
b)
高速空气动力学和现代大型喷气飞机一般特性;
c)
大型喷气飞机失速、飘摆原理。
B.
基本机型科目:
可以以
B737-30 0
或
A320
中的任意一个作为基本机
型
。
a) B737-300
·
飞机一般介绍、
FOM
和
FPPM
手册介绍。
·
B737-300
飞机限制
·
B737-300
正常程序(包括补充的正常程序)
·
B737-300
非正常程序
·
B737-300
检查单的一般介绍(包括非正常检
查单)
·
B737-300
空调和增压系统
·
B737-300
自动飞行系统
·
B737-300
通讯系统
·
B737-300
紧急设备
·
B737-300
防火系统
·
B737-300
飞行操纵系统
·
B737-300
飞行仪表(常规和电子飞行仪表)
·
B737-300
燃油系统
·
B737-300
液压系统
·
B737-300
防冰和排雨系统
·
B737-300
起落架
·
B737-300
导航设备
·
B737-300
气源系统
·
B737-300
动力装置(发动机和
APU
)
·
B737-300
警告系统
·
B737-300
的
MEL/CDL
·
B737-300
性能—飞行计划
·
B737-300
性能—简化的性能
·
B737-300
性能—正常使用性能
·
B737-300
性能—非正常使用性能
·
B737-300
性能—载重与平衡计算
·
B737-300
的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
B737-300
的其他相关资料
b) A320
机型
·
A320
机型一般介绍、
FCOM
飞行手册介绍。
·
A320
机型飞机概述
·
A320
机型系统—空调、增压和通风
·
A320
机型系统—自动飞行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通讯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电气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设备(驾驶舱)
·
A320
机型系统—防火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飞行操纵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燃油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液压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防冰、排雨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指示、记录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起落架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灯光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导航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氧气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气源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污水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机上维护系统
·
A320
机型系统—辅助动力装置
·
A320
机型系统—舱门
·
A320
机型系统—动力装置
·
A320
机型飞行准备—装载
·
A320
机型飞行准备—起飞性能
·
A320
机型飞行准备—着陆性能
·
A320
机型飞行准备—特殊操作
·
A320
机型飞行准备—飞行计划
·
A320
机型操作—限制
·
A320
机型操作—非正常和紧急情况
·
A320
机型操作—标准操作程序
·
A320
机型操作—补充技术
·
A320
机型操作—飞行中性能
·
A320
机型操作—单发、双发失效
·
A320
机型
FMGS
(飞行管理引导包线系统)—
概述
·
A320
机型
FMGS
—原理
·
A320
机型
FMGS
—
飞行员页面
·
A320
机型
FMGS
—
MCDU
(多功能控制和显 示组
件)页面使用及功能
·
A320
机型
FMGS
—
程序
·
A320
机型
FMGS
—补充的技术信息
·
A320
机型(
QRH
)快速检查单
·
A320
的
MEL
的使用
·
A320
的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
A320
的其他相关资料·
训练小时数:
21
小时
考试时间:
1
小时
“
B737-300
或
A320
操作程序”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运行区域
B.
燃油政策
C.
运行标准
D.
飞行计划的制作
E.
一发失效后的运行
F.
复杂气象条件下的运行程序
G.
航空器性能限制
H.
飞行计划制作程序
I.
签派放行
/
飞行监控
J.
MEL/CDL
的使用
K.
载重平衡计算及装载管理程序
(
2
)
训练小时数
9
小时
考试:
1
小时笔试
<
/p>
“
B737
、
A320
应急程序”< /p>
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机长宣布最低燃油后的工作程序
B.
飞行特殊情况处置原则和程序;
C.
应急救援政策与程序;
D.
搜寻和援救;
E.
紧急信息传递与报告;
F.
紧急和遇险通讯程序。
(
2
)
训练小时数:
3
小时
考试:
1
小时笔试
“特殊运行”部分
“特殊运行”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ETOPS
运行
B.
二次放行运行
C.
RVSM
运行
D.
极地运行
E.
特殊机场运行
(
2
)
训练小时数
:9
小时
考试:
1
小时笔试
初始训练课程段小时数合计:
66
小时。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
通过训练
(
1
)
熟悉航空器运行的天气条件限制;
(
2
)
熟悉有害天气现象对飞机运行的危害性及处理程
序;
(
3
)
熟知天气资料的索取分析和提供使用;
(
4
)
熟知航行情报资料的索取与使用;
(
5
)
熟知通讯规程和规范用语;
(
6
)
熟悉空中交通规则及遵守;
(
7
)
熟悉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
(
8
)
熟悉公司飞机一般特性、相应飞机机型系统、性能
限制;
(
9
)
熟悉公司相应飞机机型的飞行手册、油量手册的使
用政策和方法;
(
10
)
正确使用最低设备清单(含:构型偏离清单);
(
11
)
熟知签派放行和飞行监控政策与程序操作;
(
12
)
熟悉签派职责范围的飞行区域和机场的基本特征;
(
13
)
熟知飞行计划 制作和载重平衡、起飞油量等各种使
用数据计算;
(
14
)
熟知飞行各类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
15
)
熟知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程序;
(
16
)
熟知飞行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
17
)
熟悉飞行签派应急处置程序;
(
18
)
考试成绩达
70
分以上。
教学方法
由公司运行控制中
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和落实,由有
资格的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中心
/
分控中心
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施。
5.
“运行熟悉和操作见习”课程段
“运行熟悉”模块
(
1
)
训练内容:
A.
系统 地观察熟悉要取得签派资格的典型飞行区域
(包括航线、过站机场)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