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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考院中字〔
2018
〕 p>
4
号
关于认真做好
**
市
2018
年上 半年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市属、事业单位办和民办高(完)中:
根据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试行)
》
(赣府
厅发
〔
2008
〕
22
号)
和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 施方案
(试行)
》
(赣教基字
〔
2009
〕
25
号)
的有关要求,
按照江西省教
育考试院《关于我省
2018
年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
通知》精神,现就我市
2018
< p>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
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一)
2016
年秋季后入学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
学生。
p>
(二)因故未参加和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
C
等级者,
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补考。
< p>
(三)
社会考生
(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外其他各类人员)
< p>可
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四)从外省
(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没有参加同类学业
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报名参加学业
水平考试。
二、
考试、考查科目及范围
(一)考试科目
2018
年< /p>
5
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
技术、思
想政治、生物共
4
科。
(二)考查科目
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包括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课程。
(三)考试范围
1
.思想政治、生物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 p>
思想政治考核必修模块为:
(
1
)
必修
1
《经济生活》
;
(
2
)
必修
2
《政 治生活》
;
(
3
)
必修
3
《文化生活》
;
(
4 p>
)必修
4
《生
活与哲学》
;< /p>
(
5
)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间的国内外重 大时
事。
生物考核必修模块:
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
修
1
、必修
2
和必修
3
。
2
.信息技术考核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
3
.
通用技术科目考核模块:
《
普 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
(实
验)
》中对学生毕业应获得 的学分规定的模块,即《技术与设计
1
》和《技术与设计
2
》模块。
三、
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信息
技术、通用技术、思想政治、生物四学科考试均采用
上机考试形式,同场分科,其中信息
技术、通用技术学科使用
全省统一考试系统软件,思想政治、生物两门学科使用全市统<
/p>
一的《
**
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系统》软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各科卷面原始满分为
< p>100分,
根据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
A
(优秀)
、
B
(良好)
、
C
(及格)
、
D
(不及格)四个等级。各 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办法:分设区市划
定等级,考生分数成绩排名前
20 %
者为
A
级,前
60%
非
A
级者为
B
级,前
98%
非
A
、
B
级或单科成绩
60
分以上者为
C
级,其他为
D
级。补考考生成绩记录为
A
(补)
、
B
(补)
、
C
(补)
、
D p>
(补)
。
通用技术学科及艺术(或音乐、美
术)、体育与健康、综合
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课程成绩结
果暂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四、
考试、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各考点原则上在四天内要完成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思想政
治和生物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是
5
月
17
日—
20
日,各考点考
试天数详见秩序册。每天的考试时间及
场次安排见下表:
场
次
上午
场
次
3
4
下午
2
:
00-3
:
30
4
:
00-5
:
30 < /p>
5
月
17
日—
20
日
1
8
:
00-9
:
30
2
10
:
00-11
:
30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请各相关学
校按相关要求
认真组织对艺术、
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
3
门学科
的考查,并于今年
6
月
30
日之前将考查科目的成绩上传至
**
市
学业水平考试管
理系统,逾期视为缺考处理。
五、
组织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工
作实行省、市、县(区)三级分工管理、逐
级负责的原则,
信息技术、< /p>
通用技术学科全省统一命题、
统一施
考、统一评卷、统一成
绩管理、分设区市划等。
思想政治、生物两学科,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使用我市自
行开发的《
**
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系 统》进行统一考试,成
绩库报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本市所属各
县区(考区)
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生考籍档案。
各县区(考区)会考办负责报名和考试
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
报名及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