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思想汇报-余杭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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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初,新政权改造旧教育,重建教育体系的努力是在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的:接管和改造旧学校,将所有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和教会学校,以及私立学校
改为公立;改革旧学制, 颁布新学制,将小学改为五年一贯制,实行全日制学校、
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并举,扩大工农和工农干部 受教育的机会;清理教师队伍,
对教师进行思想改造;对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
主要在
1952
年进行的对高等学校的院系 调整,按照苏联模式改造旧有的高等
教育,构造了建国之后高等教育的模式和品质,对教育和社会发展的 影响十分深
远。这一模式已成为
80
年代以来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对象。
◎对院系调整过程的追述
早在
19 49
年底,高等学校即已开始在小范围内进行院系调整:北京
大学
、南
开大学 教育系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北大学三校的农学校
合并为北京农业大学。
1951
年
4
月,取消交通大学管理学校,所属系科分别并入
交大工学校、 北方交大和上海财经学校;复旦大学土木系并入交通大学;交通大
学纺织系与上海纺织工学院、上海工专 纺织科合并为华纺织工学,等等。
1952
年,根据优先发展重 工业的方针,为适应高等教育满足培养经济建设急
需的专门人才的需要,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和统一分配毕 业生制度的需要,开始大
规模进行院系调整。
1951
年
11
月,中央教育部在京召开的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揭开
1952
年院< br>系统调整的序幕。会议指出,全国工学院地区分布很不合理,集中在沿海地区和
少数大城市,师资 设备分散,使用效益低;学科庞杂,教学不切实际,培养人才
不够专精;学生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工业 建设的需要。决定以华北、华东和中
南为重点进行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
1952
年
5
月,中央教育部提出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原则和计 划,其方针是
“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
明确主要发展工业学院,尤其是单科性专门学院。调整的方式是根据苏联的大学
模式,取消大学中的学院 ,调整出工、农、医、师范、政法、财经等科,或新建
专门学院,或合并到已有的同类学院中去。调整的 原则是:高等学校的内容和形
式按大学、专门学院及专科学校三类分别调整充实。
大学(指综合性大学)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及培养师资的高等学校,全国各
大 行政区最少有
1
所,最多不得超过
4
所,大学行政组织取消院一级,以系 为教
学行政单位;工学院是这次调整的重点,以少办或不办多科性的工院,多办专业
性的工学院 为原则。
农学院采取集中合并的方针,每一大行政区办好
1
至
3
所。
师范学院每一大行政区办好
1
至
3
所,纠正过去与大学同学科设系的倾向,严格
遵照中学教学计划所需系科设系。
具体的调整方案包括:将北京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清
华大 学改为科性高等工业学校;清华大学的文、理、法三学院及燕京大学的文、
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北 京大学成为综合性大学,燕京大学撤销。
将南开大学的工学院与津沽大学的工学院合并于天津大学。
将浙江大学改 为多科性高等工业学校,将其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之江大学的土
木、机械两系并入浙江大学。
将南京大学的工学院与金陵大学的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之江大学的建筑系
合并 成独立的工学院。
将武汉大学的矿冶工程系,湖南大学和广西大学的矿冶系,南昌 大学的采矿系统
调整出来,在长沙成立独立的矿冶学院,并增设采煤系及钢铁冶炼系。
将武汉大学和南昌大学的水利系、广西大学土木系的水利组合并,在武汉成立独
立的 水利学院。
将中山大学、华南联合大学的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系科及广东工业专 科学校合
并成立独立的工学院,等等。
整个调整工作,京津地区从
6
月开始,华北地区于
9
月,中南地区于
10
月开始,
到年底基本完成预定的调整任务。
通过调整,北京地区新设的学院为:北京地质学院(由北大、清华、天津大学、
唐山 铁道学院、山西大学工学院、
西北工党院等校的冶金系科合并组成);北京
航空工业 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航空系、平原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中央财
经学院(由北大、清华、燕京大学 三校政治,法律系与辅仁大学社会系民政组合
并成立)。
1952
年的院系调整, 涉及全国四分之三的高校。例如,华东地区原
59
所高校,没有参加调整的
8
所,停办(或调整后校名取消)及迁移外区的学校
达
21
所。
调整后,全国共计新设高等学校
31
所,
其中工业院校
11
所农业院校< br>8
所,
师范院校
3
所,医药院校
2
所,财经院校
3
所,政法院校
2
所,文科院校
1
所,
艺术院校
1
所。
从旧有综合性大学独立出来的各种专门学院有
23
所。
调整后停办
的高校共
49
所,改为中专的
4
所。
作为
1952
年院系调整的延续和补充,1953
年全国继续进行院系调整。此后,
1955
年,高等教育部决定调整部分 高等学校的院、系、专业的设置和分布,将沿海地
区一些高校的全部或部分迁至内地。其中影响校大的将 交通大学大部分迁往西安,
建立了西安交通大学。
◎院系调整的动机及其结果
1952
年院系调整的主要动机,< br>是将高等教育纳入为经济建设培养专门人才的轨道,
加速培养工程技术和科技人才,提高教育效率 和改变教育布局的不均衡状态。这
些目标基本达到。
经调整,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一批多科性综合大学改为文理科大学。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等综合性多 科性工业大学。全国综合性大学由
55
所减至
14
所,工科院校由
1 8
所增至
38
所,师范院校由
12
所增至
37
所。 招生规
模迅速扩大。
1949
年,共有高等学校
205
所,在校生
11.7
万人。
1952
年,共有
高等学校
201
所,在校生
21.97
万人,增至
1953
年的
1172
人。
工科院校的培养能力显著增强。理工院校占高校总数的比例,由
1949
年的
13. 7%
增为
21.4%.
全国工科学生招生规模广大了
1
倍,由原先招收
1.5
万人增至
3
万
人。
1946
年,工科学生仅占在校生总数的
18.9%
,
1952
年达到
35.4%
,为各科
学生之首,改为了 此前以文法科为主的学校和学科结构。通过增设钢铁、地质、
矿冶、水利等
12
个工业 专门学院,以及建成机械、电机、化工、土木等比较齐全
的工科专业体系,改变了旧中国不能培养配套的 工程技术人员的落后状况。通过
调整,高校的师资、设备、校舍相对集中,提高了使用效率。
中国高等学校的布局偏于沿海和大城市。
1949
年时,
58%
的高校在沿海
10
省市,
仅上海一地就占
25%
;
边远
9
省区的高校仅占
6.8%.
经调整后,
适当改善了这种
不均衡的布局。到
1958
年,沿海
10
省市的高 校占高校总数的
42.4%
,边远
9
省
区的高校增至占
13.%
与此同时,在
1950
年接管了接受外国津贴的
20
所高等 学校
(其中
11
所改为私立)之后,在
1952
年的院系调整中,所 有
65
所私立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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