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全国排名-云南农业大学全国排名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
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
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
国食品安全法》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食品生产经营 日常监督检查管
理办法》
、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规范》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 协确
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
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
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
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
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
大活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
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 监
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
根
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
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 单位、餐饮
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
< br>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
主办单位
第七条
主办单位 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对重大
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
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 者
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
(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
A级
标准相当的条件)
;
(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
、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
务提供能力;
(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主办单位需要为活动提供集中供餐的,应选择 具备
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条件的餐饮单位进行供餐。
第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重大活动举办前
20
个工作日将以下
信息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一)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
(二)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参加活动人员餐饮、住宿情况;
(五
)供餐形式、地点及重要宴会、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
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六)提供集中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
(七)其他需要通报的信息。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 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服务食
品
安全责任,并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调整餐
饮服务提供者。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应当为食品药品监督 管
理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
作、
生活条件。
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章.
第十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 者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重大
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主
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
及其派驻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及其监督人员所
提
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在重大活动开展前,餐饮服务提供者
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订
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十五条
餐 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实施方
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主办单位。
第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经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定合
格供应商,加强采购检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
台账
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 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
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
、冷冻设
施的定期清洗、校验,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 管
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主办单位共同做好餐饮
第十九条.
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重大活动的特殊需求。
第二十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应当按品种分别存 放
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
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食
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停止 使
用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一)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
关产品;
(二)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五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
的食品。
第四章
监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规定 的
内容和程序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
重
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第二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活动餐饮 服
并确应向主办单位了解相关信息,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
后
,
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式。
< /p>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
分级管理
等日常监管情况,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
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可在获得重大
活动相关信息后,向
主办单位建议优先选择信息库内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
活动任务。
第二十四条
< p>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的性
质和规模,成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机构,
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案和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组
织领导、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监督重点及经费预算等。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的 性
质和规模做好人员、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监督
人
员培训、执法文书、采样工具、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设
备等准备工作。对占用正常节假
日、休息日和延长工作时间
参与重大活动的监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调休或补休。
p>
第五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 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选派
2
名以上(含 p>
2
名)食品
安全
监督人员, 执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任务。
.
p>
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
态度;遵守
保密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熟练掌握《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本办法等明确的相
关业务知识;具备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能力。
第二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餐饮服务提供 者
开展事前监督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食品经营许可证》
(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的有效 p>
性;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是否
达到A级(或具
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
;
(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
务提供能力
;
(四)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及工
作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及执行情况;
(六)场所布局设置、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
内容。
< /p>
依据事前监督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餐饮服务日
常监督
检查要点表》
,形成《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事前监督评估
表》
,送交主办单位签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前监督评估后,
第二十八条.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的情况责令限
期整改,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通报主办
单位;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或不能满足接待任务要求的餐饮
服务提供者,应提
请或要求主办单位予以调整。
第二十九条
p>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重大活动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程监督时
,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
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
(一)派驻人员。选派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对重大活动期间餐
饮服务提供者
食品制作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召开会议。与餐饮服务
提供者负责人及主办单位组委
会有关人员及时对接,并召开协调会议,宣布有关事项和要
求,了解餐饮服务提供者承办重大活动的准备情况,包括食
品处
理区、就餐区、食材购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和食品加工人员等情况;要求餐饮
服务提供者签订《重大活
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并向其提供 《重大活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禁用、
慎用食品类别
( 品种)
名单》
。
(三)落实整改。
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事前监督评估表》和《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复
查表》等检
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情况。
(
四)环境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内外环境,督促其消
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
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食(五)制度落实。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
(含原料)
.
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台账登
记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主办单位自带食品的,主办单位须
提供食品供货单位资质及索证索票情况。
(六)
库房检查。
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
设备是否
清洁。
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如杀鼠剂、
杀虫剂、
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
隔墙、离地并按照
其贮存要求存放。无变质和过期食品。
(七)加工设施设备、工用具
检查。查验用于食品制作加工
的工具、
设备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用于食品制作加工的工具、
设备应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定位
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
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八)餐饮具消毒情况检查。检查
餐饮具使用后是否及时清
洗、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
p>
洁柜应有明显标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保洁柜内
不得存放其他物品。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
的餐具、
饮具,
应当查验、
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
(或
签
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
印件)
。
(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
健康状况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晨检制度落实情况。
(十)食谱
审查。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每餐至少提前
6
个小
应要求餐
饮服务发现食谱中有不适宜提供的食品,时提供食
谱,
提供者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十一)开
展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
提供的食谱,对供应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
行查验和现场快速
检测,发现可疑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
测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将检验报告附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手册》规定位置。
食品快速检测根据现场保障实际情况选定,主要
包括:蔬菜
农药残留检测、豆制品二氧化硫检测、肉类瘦肉精检测、注
< br>水肉检测、食用油油脂酸价和过氧化值检测、水发海产品和
动物内脏制品吊白块甲
醛检测、水发海产品和动物内脏制品
双氧水检测、食物亚硝酸盐检测、饮料中非食用色素
检测、
餐饮具
ATP
检测、消毒剂有效氯检测等。
(十二)食品制作加工过程监督。应对食品粗加工、切配、
烹饪以及凉菜配制、裱花制作、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
面点制作、烧烤加工
等制作过程进行监督。
(十三)检查菜品和餐饮具摆台。查验菜品品
种是否与食谱
相符并检查菜品感官性状。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
(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
60
℃或低于
10
℃的
条件下存放。餐饮具摆台应控制在开
餐前
1
小时以内,对餐
饮具洁净度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不合格的,
需重新清洗消毒。
(十四)
留样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相关规定留样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
后的密并做好留样
记录。
.
闭
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
的留样量不少于
100
克。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由
专人负责,上锁保管,留样应贴有规范的样品留样标签。
(十五
)运输工具检查。检查运输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工具与
设施设备是否清洗消毒。运输保温、
冷藏(冻)食品应当有
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保温、
冷藏
(冻)
设施设备。
(十六)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1.
每餐实际就餐人员、人数和时间等;
< p>
2.
参加活动人员住宿房间内摆放的食品、
桶
(瓶)
装饮用水;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医务 室或驻点医疗组每天客人就诊情况
等。
第三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重大活动餐饮 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时,应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
的
食谱进行审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
康检查、餐饮具消毒、凉菜配制
、裱花制作、食品留样等重
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供应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查<
/p>
验,必要时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发现可疑食品应立
即停止
使用,检测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将检验报告附在《重
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
册》规定位置。
第三十一条
发生 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主办单位、
餐饮服务提供者、驻点监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向
有关部门报
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
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
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协助、<
/p>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三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重大活动餐饮服 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对重 大活
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做出书面总结,并将相关资料
归档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
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编号:
(
)
号
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手册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主办单位:
日
监督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
本手册系食品 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职能的重要资料,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加强自身
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应根据事实情况,认真填写。
2.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及
< p>时向相关监督员咨询,获得明确指导意见后方可填写。
3.
表中需签字之处应由指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4.
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目
录
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函
p>
2.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附:重大
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3.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p>
4.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附:信息
通报记录)
5.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
6.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监督评估表
7.
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复查表
8.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点餐饮单位食品
安全风险
评估监督意见
9.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10.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程
/
重点监督检
查表(按检查次数填写)
1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菜谱审查记录表
12.
菜谱页(按餐次备齐)
13.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留样记录核查表
(按餐次填
写)
14.
其他(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结
15.
编号:
(
)第
号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
函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级要求,
请你单位落实
位监督人员,
按照
《河
南
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
规定,
做好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p>
一、活动名称:
。
二、活动时间:
。
三、监督管理方式:
监督。
四、主办单位:
。
主办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省(市)局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方案
为确保
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防
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
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
、
《食品 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重大活
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河南省重大活动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p>
》的规定,制定本方
案。
一、任务分工
负责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
负责落实本次重大活动餐饮
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
监督本次重大活动餐饮
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为
加强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
织领导,成立本次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监督员:
。
组长或副组长,负责本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工作的安排部署、任务协调,监督检查监督员的具体工作
落
实情况;监督员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具体实施监督,指导餐饮
单
位落实相关要求,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监督管理方式:
监督。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监督评估。
年
月
日前(原则上
,对定点餐饮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
p>
在重大活动三日前)
督评估,
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人员管理、
场所环境、
设施设备、采购贮存、专间
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环
节,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以及应注意事项,提出书面
意
见,限期整改落实。
(二)严格审查菜谱
。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和数量应与制
作加工条件相适应,严禁使用《食品安全法》第二
十八条规
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不得使用高风险食品和外购
直接入口熟食
(附件:
重大活动禁用、
慎用食品类别
(品种)
名单)
。
(
三)携带相关装备。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监督管理工作手
册、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
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集
记录、封条等;
《食品安全法》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
、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
律法规;快速检测设备。
(四)活动期间监督检查要点
1.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要点
(
1
)监督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执行情况。
< p>
(
2
)从业人员有否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工作服
是否清洁。
(
3
)< /p>
从业人员有否面对食品打喷嚏、
咳嗽、
在食品加工场
所
内吸烟和饮食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
(
4
)专间工作人员进出是否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进入专间
是否进行洗手消毒。
2.
原辅材料监督要点
(<
/p>
1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许可证,索取产
品
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鲜肉类应查验兽医检疫合格证明
和肉品质量合格证明;蔬菜应查
验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各类
食品及其原料都应在保质期限内。
(
2
)蔬菜、水果、粮油、干货、水产品、肉品等应新鲜, p>
无霉变、生虫、异物及异味等感官异常情况。
(
3
)
入库食品应验收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
存放分类分架、
隔墙离地。
3.
加工过程监督要点
(<
/p>
1
)生熟分开: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冰箱、容器要
分
开,案板、刀具要分开。特别注意烧、炒前用的装菜盘与
烧后装菜不能使用同一容器;<
/p>
(
2
)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 品要分开洗切,要先
洗先切,洗后容器不能着地存放;
(
3
)
食品要烧熟煮透,
加工时食品中 心温度应不低于
70
℃,
不得食用隔夜剩饭菜。凉菜应自
行加工,不得外购,存放时
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
4
)调料容器须加盖子、贴标记,严禁使用 亚硝酸盐;
不得预先切后入冰箱贮存。冷盘中的水 果要现吃现装,
)
5
(.
4.
餐用具消毒监督要点
餐
用具消毒前须洗净,消毒时间要足够。煮沸、蒸汽消毒温
度必须达到
10 0
℃,
煮沸消毒时间应在
10
分钟以上、
蒸汽消
毒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 温控制
85
℃、冲
洗消毒
40
< p>秒以上。重大活动餐饮制作前,
应统一对菜墩
(板)
、
刀具等进行一次统一消毒。餐用具消毒保洁措施须落实,餐
具摆台控制在开餐前
1
小时以内。
5.
食品留样监督要点
食品
48
小时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
包括留样品种、
留 样量、
密闭消毒的专用容器、专用带锁冰箱及留样记录、责任人签
字等。
6.
现场快速检测要点
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包括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腌制肉品的亚
硝酸
盐含量、餐饮具洁净度、从业人员手部洁净度等。
7.
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
/p>
1
)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
笔
录或监督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
规定签字确认后交定点餐饮单位
处理;
(
2
)如同一时间内发生 p>
3
人以上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
症状时,
应 立即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同时按突发事件
(故)
现场处
理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总结与归档:
个工作日内将监督管理
方
10
在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后,
应在.
案、检查记录、图像资料、总结等进行整理归档。
附件:重大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禁用、
慎
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一、禁止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 p>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
产经营的食品。
2.
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 ,
如熟卤菜、
凉拌菜、
蛋糕、
烧饼、油条等。
3.
直接入 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
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
腌制、冰制品。
4.
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 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5.
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6.
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7.
河豚鱼、
鲐鱼、
青条鱼、
金枪鱼、
毛蚶、
织纹螺、
荔枝螺、
泥螺、狗肝、鲨
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
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
物的器官、组
织和腺体。
8.
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
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
需强调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
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
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
送菜号夹等。
.
3.
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
及制品、鲜奶制品、鲜奶
油裱花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
啤酒、
鲜榨果汁。
4.
需特别注意 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
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