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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邮箱新疆大学 学风教风建设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17:17
tags: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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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雍简)


新疆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切实加 强学风建设,

严格规范学术行为,

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依据教育部

< p>《关于切实


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技

[2011]1

号)

结合我校实际,

< br>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 p>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是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


学风 建设既包括学生的学风,

也包括教师的教风。

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


学术道德、

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

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


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要通过教育 引导、制度规范、监督


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和过程管理


第三条

成立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

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

学风建设委员会


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学风建设相关制度,指导、检查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协


调和督促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

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 /p>


的举报和具体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

学术评价、

学术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积极承担对师生的学术规范教 育和科研诚信宣传。


第五条

加强教 师科研诚信教育和行政管理人员科学道德教育。

改进评价考


核导向,在人 事录用、职称晋升、项目审批、考核评估、科研奖励和岗位评定之


前,全面考察候选人师 德、教风、创新和贡献情况。对有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


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六条

加强学生学术规范教育和考试诚信教 育。

以养成学生良好习惯为重


点,督促学生提高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 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


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纪律,严肃考试纪律,提高学生 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形


成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


第三章

基本学术规范


第七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规范:


(一 )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


和 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教育部

《高等 学


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二)

学术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的准则。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

必须注明出处;

从他人作品转引第 三人成果,

应注明


转引出处。


(三)

合作作品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

但另有学


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


阅,

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

作品主持人应对 作品整体负责。

学生为


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合作者的成果,指导教师应 负主要责任。


(四)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 客观、公正、准确


的原则。


(五)

< p>不能将翻译、

编译的作品作为自己的学术著作,

要对原著者给予署名。


(六)

对应经而未经学术界内部严谨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 /p>

不应向媒体公布。


(七)

在教学、

科研及相关活动中,

应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

信息安全、

< p>
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

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一)

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

篡改研究成果、

< p>
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二)

未经他人同 意,

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

或者剽窃他人的学


术观点、学术思想。


(三)

篡改研究成果

(

著作、

论文、

研究报告、

发明专利等

)

的署名排列位次。


(四)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 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


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价 值证明材料。


(五)

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 /p>

未经原作者同意,

而在别人发表的作


品中署名。

< p>


(六)

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依所在学科惯例应经而未经学校或其他学 术机构组


织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而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


(八)

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

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将应保密学


术事项对外泄露。


(九)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

惩戒标准


第九条

学校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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