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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医学院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学< /p>
[]
号)
的要求和规定,
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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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
入
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
(全脱产学习)
非定向研究生,
具体 包括以下各
类研究生:
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学术
型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研究生
。
、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
因国家和 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
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
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
在校学习的,
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
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
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
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
按照硕 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
奖学金;
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
按 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
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
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
与评定。
二、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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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 /p>
则》
(同济学
[]
号)
。
三、评审组织
、
学院成立研究 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
研究生导
师代表、
党政管理人员、
学生代表任委员。
负责学院研究生奖 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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