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高校介绍 >

孙艳艳大学职业病观察期员工能否享受职业病待遇?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09:05
tags:职业病

-

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匡斌)


职业病观察期员工能否享受职业病待遇?


刘先生于< /p>

2010

1

15

日入职海沧某石料公司,从事风钻等工作,

2010


3

25

日,

刘先生感觉身体不适离开公司,

医院于

2010

3

2 9

日出具“尘


1

期”的初步诊断。

2011

6

14

日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职业


病诊断证明书》

,诊断结论认为刘 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其脱离粉尘作


业,一年后复查。


因公司不愿支付刘先生离职后的工资及医疗费,

双方发生纠纷。

经劳动仲裁


裁决并经一审、

二审,

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刘 先生自

2010

3

26

日起至

2011


6

14

日的相应工资,并支付其医疗费。


然而事情 并未结束。

2012

6

25< /p>

日,刘先生再次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


院复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 二次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诊断结论


仍为刘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 象,建议其一年后复查。


2012

7

24

日,刘先生再次向海沧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


付自己

2011

6

月< /p>

15

日至

2012

6

14

日的工资。

后由于双方均不服劳动仲

裁裁决而分别向海沧法院起诉。


刘先生认为,

其应 享受职业病待遇,

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关系应延续至观


察期间届满,< /p>

双方劳动关系至今仍存在,

公司应继续支付其在疑似职业病期间的

< br>工资。


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只延续至

201 1

6

14

日,

之后双方已依法解除


劳动关系,刘先生没有理由再要求公司支付

2011

6

15

日以后的劳动报酬。< /p>


大家说,这种情况下,刘先生能否获得胜诉,理由是什么?



专家释法:


尘肺病 是潜伏期较长的一种疾病,

在观察期内是否能享受职业病待遇是本案


的争 议焦点。


观察期间并非法律概念,

对于职业病而言,< /p>

法律仅规定了确诊职业病和疑似


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 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 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款规定:

“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

< p>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原卫生部

GB Z70-2009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0-12-13 09:05,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33900.html

职业病观察期员工能否享受职业病待遇?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