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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贴吧研究生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说明(详细)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20:37
tags:

-

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魏子卿)


学生医保卡使用方法


一、

住院使用程序


高校参保学生凭医保卡在长春市内任意一 家市医保定点医院自主择医,

住院


费用按规定报销。

在定 点医院发生的费用,

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由个人用现金支


付;

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

由定点医院记账,

市医保中心与定点 医院定期结算。


参保学生在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省、市、区级定点医 院的起付标准均为


100

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 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


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省、市、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支付比 例:

100

元至

5000


元以下补偿

70%

5000

元至

10000

元补偿

75%

10000

元至

30000

元补偿

80%


30 000

80000

补偿

85%

一个自然年度基本医疗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80000

元。


报销医疗费的范围应符合

《三个目录》

规定。

享 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等待期为


3

个月。


二、

参保学生放假回原籍或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费 用,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具体程序如下:


1.

住院

5

天内

< /p>

报案,

也可以将病历首页复印件,

写上学


校 名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加盖医院公章,发传真到

备案。

< /p>


2.

出院后准备材料交送医保中心(同志街

2675

号桂林路恒客隆右侧凯维大


厦)三楼登记审核部,需要材料:诊断病历首页复印 件、发票、费用明细(均加


盖医院公章)

,学校证明。


3.

具体报销按照长春市三类定点医院住院标准对待。


4.

在未发卡期间住院治疗自己先垫付,

待医保卡发下后 准备材料来医保中心


审核报销,需要准备材料同

2.


三、门诊就医程序(只限意外伤害门诊)


参保 学生不设立个人账户,

可以报销发生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


疗 费,在

100

元(不含

100

元)以上

< p>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

< p>
金支付

80%


门诊大病 的种类及补偿比例:

参保学生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

尿毒


症透析治疗、

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由统筹


基金给予一定补助。

具体标准:

在 省及省以上、

市级和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


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 /p>

45%

50%

55%

< p>。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


标准。

门诊就医需要自己先垫付,在长春市以外就医,需要报案,方式同

1

,之后< /p>


准备材料来医保中心审核报销,需要准备材料同

2.


长春市医保中心地址:同志街

2675

号桂 林路恒客隆右侧凯维大厦



咨询电话: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说明



温馨提示:

1.

报案:①参保学生在异地就医的需要在 五个工作日内拨打医保中心


急诊登记电话(

< p>)进行报案。②参保学生因突发意外或疾病进行急


诊救治,但未到定点医院的,需要 在

24

小时内拨打急诊登记电话报案。③以上两


种情况如 未及时报案,医保中心将不予赔付。


2.

医院的选择:长春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附后)



一、医疗保险保障内容:

< br>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我校学生按属地原则参


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

意外伤害 、

门诊


大病医疗费用。


二、医疗保险待遇:


1.

住院 起付标准:参保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为

100

元。


2.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8

万元。


3.

住院补偿比例:起付线以上

5000

元以下补偿

70%

5000

元至

10000

元补


75%

10000

元至

30000

元补 偿

80%

30000

8000 0

补偿

85%


4.< /p>

门诊大病的种类及补偿比例:

参保学生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

尿


毒症透析治疗、

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由统


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

具体标 准:

在省及省以上、

市级和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


医疗费 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

45%

50%

< p>55%

。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


付标准。


5.

意外伤害:参保学生发生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在

100


元(不含

100

元)以上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p>

80%


6.

因违法犯 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故意自杀、自残及燃放


烟花鞭炮伤残等发生的一切 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


7.

其他事项: 参保学生因法定假日、寒暑假期、实习(学校安排的正常教


学活动)期间,未在本市的, 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登记报案(报案方式附后)


按照在长春市治疗的待遇标准,回长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8.

退学、休学的学生如发生疾病,只要在当年保期内,都可以享受待遇。


出国的学生需要回国才能享受待遇。



三、参保学生发生保险事故后,请结合事故情况参照以下方式进行相应处理:



(一)门诊治疗



在长春市本地:


1.

及时到长 春市医保定点医院正


常进行救治,意外伤害门诊不需要进


行电话 报案;


2.

与辅导员或学校相关负责人取


得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并由其开具证


明加盖学校公章;


3.

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费用需


要先行垫付, 治疗结束后,学生须持


以下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赔付


1

)学生本人的长春市社会保障卡

< /p>


2

)学校开具的证明(说明事故发生

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及结


果,加盖学院公章)


3

)门诊手册(加盖医院公章)


4

)与门诊手册相符的医疗票据(加


盖医院公章)


5

)学生本人的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治疗


在长春市本地:


1.

学生直接 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即可。


2.



学生患严重疾病、重大疾病本< /p>


地医疗机构无法进一步治疗,或其他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需要转异地 医院进


行治疗时,须持省级医院出示的“转


诊单”

“专家会诊单”到医保中心三


楼进行登记申请办理转院手续,审批< /p>


后方可转院治疗。



如在外地:


1.

需要在五个工 作日内拨打电话


进行报案,报案电话附后,然后携带


以下材料医 保中心进行报销:


1

)诊断病历首页 复印件(加盖


医院公章)


2

)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3

)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


4

)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该生


是 学校学生,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需入院治疗)


如在外地:


1.

需要在五个工 作日内拨打电话


进行报案,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医保中


心进行报销 :


1

)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 /p>


医院公章)


2

)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3

)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


4

)学校开具的证明


(三)制卡期 间,如发生医疗门诊或住院参照以下方式处理:


1.

意外伤害门诊:


1

) 拨打医保中心报案电话,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

)出院后,携带病历首页复印件、诊断复印件、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


发票明细(原件)

,及学生证,到学生处开具参保证明;


3

)待《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学生手中后,学生持《长春市社会保


障卡》以及上述材料、证明到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三楼办理报销业务。


2.

住院:


1

)由学生本人或该生辅导员老师到学生处开具参保证明;

2

由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持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 份证)

参保证


明到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一楼办理《长春 市社会保障临时卡》


3

< p>)学生持《长春市社会保障临时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


医即可。


四、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报案方式:


1.

(人工电话)

< br>2.9685555

(自动语音电话,网通、联通固话拨打)

< p>


3.

(传真报案:传真病历首页,写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类别:大学生。


长春市医保中心 地址:同志街

2675

号桂林路恒客隆右侧凯维大厦


。< /p>


咨询电话:



五、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基本属性不 同。医疗保险不是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商业保险属于


商业性质,以盈利为目的。


(二)

资金来源不同。

大学生医保是由中央 财政、

地方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三)

管理制度不同。

大学生医保由政府主导,

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


管理,

出现亏损后,

由财政兜底。

商业保险由金融机构主导,

保险公司具体承办,


其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核算制度。

商业保险应是基


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而不应该成为主体。


六、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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