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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当百成就2020年高考热点思辨类作文素材积累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zuowen
2021-01-19 12:48
tags:

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2021年1月19日发(作者:驱除幻象)
2020
年高考热点思辨类作文素材积累

用好惩戒权关键要规范“戒尺”尺度
......................... .................................................. ....................... 1
施行教育惩戒权,信任是基础
.. .................................................. .................................................. ........ 2
教师惩戒学生和教师受罚都应依法依规
............. .................................................. ............................... 3
留学生推搡交警,只是批评教育?
.......................... .................................................. .......................... 4
对外籍人士也要大胆执法
. .................................................. .................................................. ................. 5
留学生不宜样样“特殊”
.......... .................................................. .................................................. ........ 6
外教涉毒,培训机构未“消毒”
................ .................................................. ........................................ 7
说说“野鸡大学”与成人教育
............................ .................................................. ................................ 8
外教的门槛要高些,再高些
............................. .................................................. ................................... 8
单仁平:如何对待外国人,顺其自然最好
....................... .................................................. ................. 9

用好惩戒权关键要规范“戒尺”尺度

2019-07-12 08:48:38
来源:

羊城晚报




教师惩戒权话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 国新办新闻发
布会上表示,
将按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
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
,
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意味着,
教师的惩戒权已不只是于理论理念上的探讨,
而要步入具 体规则的制定,
从而在
法律法规层面为教师用好惩戒权铺平道路。



曾几何时,
惩戒权几成敏感话题,
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惩戒权与变相体罚
有何区别?诸如此类问题,
时常引发舆论的争议。
随着赏识教育理念的勃兴,

及人们权益意识的提高,
许多老师都陷入“不愿管,
不敢管”的困境。
尤其 是当
老师的严格管教动辄引发与家长的矛盾冲突,
面对一些孩子的违纪违规行为,
或< br>公然破坏课堂秩序,老师们深感束手无策。



为此,
一些 省市近年开始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授予教师惩戒权。
如广东省
和山东青岛市均在学校安全条例 或管理办法中明确这一权限。
在类似地方法规的
制定与讨论中,
人们对教师惩戒权的认 识渐趋明朗,
从抵触、
排斥到渐渐形成共
识,大多数家长对此表示理解或支持。


1


其实,
惩戒权在我国传统教育中从未缺席,
众所周知的“戒尺”打手心可谓
典型场景。
这种惩戒手段的消失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
因此,
恢复惩戒权其实也
是回归常理常规。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
完整 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
这既是令孩子
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
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 识的必要手段。
事实上,
完全
摒弃对孩子的惩戒既不可行,也令不少家庭深陷迷茫甚而 教训沉痛。



过去许多家长一听惩戒权就神经紧张,
这是对惩戒 权的误解,
以为惩戒便是
体罚。固然,惩戒中难免会有体罚内涵,但那只是其中很小部分。从国 外的实践
看,惩戒包含诸多手段,如令其离开课堂、罚做某件事、早到校晚离校、停课几
日或勒 令转学等。



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会过度使用,
是否会挫伤 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
等,应该说,类似担忧有其合理性。毕竟,既是惩戒就带有一定强制性,在实施
过程中,
若遭遇学生的抵制或反抗,
会否引发师生冲突,
或学生权益受损有无 救
济渠道等,都关系到惩戒权的运用合理及正当与否。



正因为 此,
未来教师惩戒权实施的成败关键还在于“戒尺”的尺度、
标准以
及使用规范等。< br>这就涉及实施的细则制定,
包括基本原则、
惩戒形式、
实施范围、
具体 程序、
相关监督等。
如有些国家禁止教师单独体罚学生,
而需有其他教师做
证 人等。总之,惩戒权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同时,亦让学生懂得其错误行为将受
到何种惩戒。只有严密、规 范的细则才能确保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权益。(作者:
阅尽)

施行教育惩戒权,信任是基础

2019-07-12 09:19:13
来源:

钱江晚报




教育一直受到 全社会的关注。
最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
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的意见》一出台,人们就注意到了“意见”第
14
条当
中的一句话:
“制定实 施细则,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师惩戒权很自然地成
了人们热议话题,
其 中不乏对教育惩戒现状的片面认识,
对惩戒权的不太恰当的
理解。这些议论让人感到,教育惩戒 权的制订和使用,要慎而又慎。使用稍有不
当,后果可能是难以预料的。



“意见”出台后,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惩戒权又回来了!”过去,确实
是没有成文的惩戒权 ,但惩戒行为一直存在,也没有明文禁止,也就是说,一些
教师一直拥有实际上的惩戒权。
没有 明文的惩戒细则,
教师的惩戒就不可避免地
有随意性,带有情绪化成分,而理性不足。这样的惩 戒,容易演变成师生纠纷、
老师家长之间的纠纷。
在法律法规层面规定惩戒权,
制订惩 戒细则,
有望避免或
减少这类纠纷。


2


很多人认为,明文规定惩戒权,可以解决老师“不敢管”的问题。但是,无
论“不敢管”的问题 解决到何种程度,
另一个极端却是要警惕的:
过度依赖惩戒,
以惩戒代替其他教育方法 ,把教育简单化。因此,在制订惩戒权细则时,明确惩
戒权使用范围特别重要;
或者说,
要特别强调:
明文规定的惩戒权使用范围之外
不能使用惩戒权;
明文规定的惩戒方法 之外,
教师不能自行发明、
使用惩戒方法。
要考虑出现这种越界惩戒如何处置,如何挽 回过度惩戒、滥用惩戒造成的后果。



惩戒权一旦形成文字,就具有了统 一性,统一性即刚性。另一方面,学生的
个性气质或心理特点又是各不相同的,
家庭环境也各不 相同,
因此学生对惩戒的
反应会不同,
对惩戒的承受力也不一致。
有的学生“ 心太大”,
对惩戒可能无感;
对另一个学生可能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另外,
家 长对惩戒的理解和反应也会不同;
家长的反应很可能影响到学生对惩戒的反应。
是“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呢?还是
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惩罚也是教)呢?这些既是教育伦理问题,也是具体操作
问题;在实施惩戒权之前,对这些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预见。



在校 园内的各种关系中,
师生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
所有教育、
教学行为的
效果的 实现,
都以师生之间的信任为基础,
以教师是否得到学生信任为基础。

戒权 的实施更是如此。



对师生关系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出台是在国家层 面进行,
但是惩戒权的
实际使用,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个体之间进行的,是教师与学生个人之间的 互动。
因此,
教师与学生的已有关系,
是惩戒权实施的前提。
师生之间已经建 立了信任
关系的,
惩戒权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
即使在惩戒权实施过程中,
对 师生关系形
成一定的冲击和考验,
而结果则可能是师生信任的进一步巩固。
如果没有师 生信
任这个基础,惩戒可能扩大师生之间的矛盾与裂痕。不得不说,目前师生之间,
尤其是教师 与家长之间的信任比较薄弱。
因此,
教育惩戒权的实施,
应该慎而又
慎。操之 过急,可能事与愿违。

(戎国强)

教师惩戒学生和教师受罚都应依法依规

2019

07

12

08:46: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艾萍娇

据报道,今年
5
月, 山东日照五莲县二中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
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并师德考核不及格。 日前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
对杨某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杨某,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
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
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 br>用他,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


3
不少网友对当地教育部门追加 处罚颇为不解,
认为虽然没有剥夺杨某的教师
资格,
但如此处罚对他能否继续从教影响 很大,
将其纳入“黑名单”,
至少令其
短期内很难找到工作。舆论对此事的普遍反应是 “处罚过重”。

当前,无论是教师惩戒学生,还是教育部门处罚教师,都很难做到严格意义< br>上的有法可依。
最近颁布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
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但现实中
教师惩戒学生面临困境。 舆论呼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
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

要纠正违纪违规学生的不良行为与习惯,需要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何谓适当
的惩戒,
目 前缺乏明确的规定。
比如教师罚站学生,
是惩戒还是体罚?要落实教
师惩戒权,
就必须有惩戒的细则,
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节,
明确谁来进
行惩戒,
进行怎样的惩戒,
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
要对教师进行怎样的处罚等等。

对于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为维护课堂秩序,教师应该有直接惩戒权,细则
应该明确学生有哪些违纪行为 ,
教师可以进行怎样的惩戒。
比如,
学生上课高声
喧哗,
破坏课堂秩 序,
第一次教师可以提出警告;
如果警告后学生再违反课堂纪
律,教师可罚站学生5
分钟;如果罚站后,学生还不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可把学
生请出教室,
交给保安 处理。
教师严格按照这一细则进行惩戒教育,
就不会再陷
入是惩戒还是体罚的争议。< br>而对于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
那就属于校
园公共事务,
对这类行为的 惩戒权,
就不在教师手中,
而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理。

如果教师超出细则规 定处罚学生,被学生和家长投诉,那教育部门、学校应
该成立独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 程中,
要听取当事教师的申辩,
调查组
要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罚建议,再由学校、教 育部门进行最终的处罚。这就能
确保处罚依据事实,公平、公正。不根据事实,为平息家长的意见而问责 教师,
会让更多教师在教育学生问题上采取消极的态度。

五莲县二中教师杨某处罚逃 课学生,用书本拍打,算得上体罚学生,超出了
惩戒教育的范畴。
如果对于学生逃课行为有明确 的惩戒细则,
规定这类行为属于
违反学校规定(而不是课堂秩序),要教师把学生逃课情况报告 给学校,由学校
的学生事务中心(这一中心应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专业
人士共同组成)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校规对学生进行处罚,那么,教
师在面对学生的逃课行为 时,
就会按惩戒细则进行,
而学生因逃课被处罚,
也会
“心服口服”。

当地教育部门在对杨某进行处罚时,
也没有按照严肃的程序进行。
总体而言,第一次处罚基本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杨某的惩戒行为过头,
涉嫌体罚学生,
违反< br>师德规范。
之后为何要追加处罚,
还把杨某纳入“黑名单”,
教育部门应当给出
合理合法的解释,否则就难以令人信服,会让人觉得处罚过重。


4 任何对教师和学生的处罚依据都应该公开,而不是遮遮掩掩,这是依法治教
的基本要求。
没 有清晰尺度的教师惩戒学生,
以及不问青红皂白对教师问责,

不是依法治教。

留学生推搡交警,只是批评教育?

来源:光明网
2019-07-12 11:37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络热传。
视频显示:
在 一路口人行道上有一辆电动车,

名交警正在与一名外籍男子交涉。其间外籍男子用汉语大喊,
“给我,我叫你给
我”,并多次推搡交警,对面交警则一直退让,最后跑出画面。



7

10
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 ,
7

9

18

30
分许,
福 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鼓楼大队民警在杨桥路白马路口执勤时,
发现一名
外籍男子驾驶电动车载人 ,遂上前将其拦下。驾车男子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
并和民警发生冲突。
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 鼓楼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该男子系
福州某大学国际留学生。经批评教育,该男子认识到自身 错误,并书面悔过。目
前,
警方已对该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其所在学院 已将该人带回加
强教育。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
留学生 推搡交警的行为十分蛮横,
对交警步步紧逼,

警反而处于守势。
这样的行为 ,
恐怕已涉嫌妨碍公务了,
对大多数面对执法的人
来说,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而在现 实案例中,妨碍公务,代价可不低。



就在
7

10
日,
一趟从大连至北京的高铁上,
一名
42
岁无票女子拒绝下 车,
满口污言秽语,在辱骂乘警的同时,还做出了推搡、抓咬等动作,甚至用鞋底抽
打乘警,后 该女子被刑拘。从“批评教育”到“刑拘”,到底是什么细节造成了
如此巨大的区别?是“抓咬”,还是 “鞋底抽打”?还是别的什么?



在网友的质疑之后,
福州市公 安机关也作出了回应,
因为该涉事外国人是在
校学生,
故主要还是以教育批评为主。< br>这样的解释是否能充分释疑,
依然是可疑
的。学生就可以被轻纵?这大概在我国现行法律 中依据有限。



当然,
视频传递的信息也有限,
可能该 留学生的行为确实构不上
“严肃处理”

那也理当有更加充分的说明,
让公众 理解当地对此事轻拿轻放的理由。
尤其是不
能让公众以为,
涉事男子的外国人身份,< br>反而成为他的护身符,
让其拥有法外特
权。



涉 外国人的事件,
在网络常能引发舆情。
有些是为了展示友好的意愿,
导致
用力 过猛,
反而让人产生误解,
如对外国人过度热情、
外国人权益受损的案件火
速 破案等;
有些则是为了展现法治刚性,
不时曝出一些对外国人严厉执法的新闻。


5


其实,中国公众更希望看到的,是公平公正、内外如一。 这些或许是确有其
事,或许是宣传技巧的问题。无论如何,在一个日益开放的中国,公众对外国人
已不再陌生,对于一些通用的国际规则、法治常识,人们也已渐渐熟悉。考虑到
这种基本的社会认知水 准,
在一些涉外国人的事件上,
相关部门要对舆论的反应
有所认知,应对机制上也不应 掺杂其他因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即可。



可以预想的是,随着改革开放 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会来到中国,
也可能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纠纷。
因此,
我 们该调整成一种怎样的姿态,
也该借由
这些个案做一番系统的梳理了。

对外籍人士也要大胆执法

丁建庭

2019

07

12

07:56

来源:南方日报



“依法办事,不能纵容外国人胡作非为”“对 外国人不歧视但更不能纵
容”……近日,
一名外籍男子在福州街头不仅不配合交警执法,
还不断怒吼推搡
交警。
福州警方回应称,
男子是当地某大学国际留学生,
处 理主要以批评教育为
主。
现场视频以及警方处理决定随后引发社会热议,
不少人表达了 对外籍男子行
为的愤怒以及对警方处理决定的不满。



外国公民 必须遵循所在地法律法规,
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需要接受当地司法
机关的惩处,
这早已 是国际惯例。
既然是国际惯例,
自然也就适用于在华外国公
民,
包括这名在福 州街头骑电动车、
违规载人的国际留学生,
一句“不懂中国法
律”绝不是其抗法的理由 。
无论是在福州街头还是上海街头,
不管是面对违反交
规的国际留学生还是面对违反交 规的美职篮明星詹姆斯·哈登,
两位中国一线交
警大胆执法、
公平执法,
没有 因为对方的外籍身份而给予特殊优待,
在他们身上
看到了中国法律的威严。两位交警的忠于职守 ,理应获得支持和点赞。



但令人不解的是,
福州警方的处理有 些高举轻放——一线交警大胆执法,

果被外籍男子连续怒吼推搡,
存在明显的暴力抗 法嫌疑,
事发时便引起周围群众
的不满,
现场视频曝光后更是引起大多数网友的愤怒,
最后却选择了以批评教育
为主的处理方式。
但凡看过现场视频,
便能清楚看到 警方通报中“冲突”的严重
程度,
绝不是简单的不配合,
而是伴有一定的言语攻击和行 为攻击,
情节比较严
重,理应从重处罚。不管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进
行行政处罚,
至少也得是警告,
根本就没有批评教育这么一说。
而且从严 重性上
看,这名外籍男子的行为甚至已经超越了行政处罚的范围,涉嫌妨害公务犯罪。



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法基本上“零容忍”,
且并不必造成执法人员人身伤害,
甚至只要出现“抓扯”类的动作,
很大概率就
能构 成此罪。比如,芜湖一女子因抓扯、踢踹民警妨害公务获刑七个月;淮南一
孕妇辱骂撕扯民警妨害公务获 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海宁一外卖小哥违反交规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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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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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洞穴狮子-百家讲坛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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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1-19 12:48,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zuowen/169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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