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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刊
1997
年第
4
期
古代学术思潮
论孔子和孟子的
婚姻观
张彦修
儒家学说的奠基人孔子
、
孟子曾多次谈及婚姻问题
,
认真考察便会发现在他们的思
想体系中有一套较完整的婚姻观念
,
这
套婚姻观念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独特的地位
。
本
文根据《
论语》和《孟子》
,
对他们的婚姻观予以粗浅的探索
一
人类的婚姻
,
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都具自然与社会两种属性
。
婚姻的自然属
性
,
是指男女两性固有的性差别和性本能
,
是婚姻的自然基础
,
许多
生物规律从人类产生以来都一直在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
假若人类 没有这个生理基础
,
婚
姻
、
家庭
、
人类自身的繁衍
,
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都无从谈起
。
对婚姻的自
< p>然属性
,
孔子和孟子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
。孔子说
: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 /p>
”
(
《论语
)
孔子尽管很注重人的道德修养
,
讲仁
、孝
、悌
、忠
、恕
,
< br>但他仍以实事求是的
?子罕》
态度承认婚姻的自然属性
,
认为人的婚姻要求是无法回避的
,
人在实际生活中对婚姻的
重视程度超过对道德修养的追求
。< /p>
孟子对婚姻自然属性的认识比孔子具体
,
他说
p>
:
“好色
,
)
p>
;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
,
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
(
《孟
人之所欲也”
(
《孟子?万章上》
)<
/p>
。
在这里孟子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建立在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基础之上的 p>
子?滕文公下》
正常婚姻要求是合理的
。
孔子 和孟子对婚姻自然属性的看法同后来儒家学说的继承者相
比较
,
显得分外朴实坦率
,
这种重视人的价值
、
不反对人类的正常生理差别和需要的观
)
。
念
,
远远胜于后代的“去人欲
p>
,
存天理”
(
《朱
文公文集?郑子上》
对于婚姻的自然属性虽然因人们司空见惯殊少语及
< br>,
但它却是客观存在的
,
与人类
伴随始终
。
恩格斯早在《家庭
、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
并在该
书中多次指出原始社会婚姻形态的演变同生物演变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
—自然选择的
一致性
。
古今中外的许多婚姻立法也都注意到了这一点
,
在婚姻中明文禁止无配偶能力
者结婚或准予其
离婚
。
孔子和孟子能在几千年前认识到婚姻的自然属性并加以肯定
,
确
实是难能可贵的
。
婚姻的社会属性
,
是指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社会
组织形式
,
是人类的社会关
系之一
p>
,
也是人类婚姻与其他动物配偶关系的本质区别
。< /p>
关于婚姻的社会属性
,
孔子没
有直截了当地谈过
,
但他的实际行为却表现出了对婚姻社会
属性的重视
。
孔子认为女子
选择丈夫的首要标准是男方的
德行
,
例如
:
孔子准备把他的女儿嫁给其弟子公冶长
,
事
先认真考察了公冶长的德行
。
针对公冶长身陷牢狱一事
:
“子谓公冶长
:
‘可妻也
。
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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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在为其侄女主婚时
,
也是
缧纟
曳之中
,
非其罪也
。
< p>’以其子妻之
。
”
(
《论语?公冶长》
首先考察了南容的德行
,
因南容能够做到“邦有道
,
不废
< br>;
邦无道
,
免于刑戮”
,
才“以
)
。孔子在为
他人选择丈夫时注重德行是因为他感觉到
其兄之子妻之”
(
《论语?公冶长》
婚姻不是男女双方简单的结合
,<
/p>
而是与社会有多方面的联系
。
男方的德行是一种社会性 p>
极强的个人品质
,
男方德行的好坏不仅关系
到男方的个人前途与社会价值
,
而且还会直
接影响到婚姻和妻子
,
可以说男方的德行是婚姻与社会联系
的重要环节
,
是婚姻社会性
在父要权制
度下的特殊表现形式
。
孟子对婚姻社会属性的看法比孔子更直接
< br>,
他视男女
婚姻是人与人之间的必然社会联系
,
他说
:
“男女居室
p>
,
人之大伦也
。
”
< br>(
《孟子?万章
)
不仅如此
p>
,
孟子还认为
,
正
确处理男女的婚姻问题关系着国家的治乱兴衰
,
他盛赞
上》
)
,
并以此为据鼓
周太王治世说“当是时也
,
内无怨女
,
外无旷夫”
(
《孟子?梁惠王下
》
励梁惠王效法周太王
。可见
,
孟子对婚姻的社会属性的认识程度比孔子更深刻
、更具体
。
关于婚姻的社会属性
,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给予高度的
重视
。
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
态》
中把由 婚姻而来的家庭关系作为“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
。后来
恩格斯在《家庭
、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
,
用五分之三的篇幅把婚姻家庭问题作为历
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进行了深
入的研究
。
孔子
、
孟子对婚姻的社会属性的认识与 马克思
、
恩格斯比较起来是肤浅
、
片面的
,
但是考虑到历史条件的限制
,
对孔子
、
孟子的看法还
是应该肯定的<
/p>
。
二
在对婚姻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认识的基础之上
,
孔子
、
孟子主张婚姻要恪守婚 姻礼
仪
。在
《论语》
中孔子没有直接谈到 婚姻礼仪
,
但是他主张行周礼
,
他说
:
“如有用我者
,
)
众所周知
,
在西周春秋之际社会生活中流行着一套完
吾其为东周乎
。
” p>
(
《论语?阳货》
整的婚姻礼仪
,
而这些婚姻礼仪是周礼的重要内容之一
。
由此可知
,
孔子对婚姻礼仪的
态度是积
极的
。
孟子对婚姻礼仪的态度比较鲜明
,
对不守婚姻礼仪的婚姻进行猛烈的抨
击
,
他说
:
“不待父母之命
,<
/p>
媒妁之言
,
钻穴隙相窥
< br>,
逾墙相从
,
则国人皆贱之
p>
。
”
(
《孟
)
并且进一步主张宁肯无妻独处
,
也决
不能做出有悖于婚姻礼仪的事情
,
他
子?告子下 》
)
说
:
“逾
东家墙而搂其处子
,
则得妻
;
不搂则不得妻
,
则将搂之乎
!
”
(
《孟子?告子下》
孔子
、
孟子重视婚姻礼仪
,
在春秋战国时期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
。
其一
,
春秋战国
时期
,
由于去古未远和少数民族的影响
,
华夏族中仍有一些原始婚姻
的遗俗
,
如转房
、
侄
< p>娣陪嫁
、
婚前幽会等等
。
这些原始婚 姻遗俗虽然已经纳入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的框架
,
但
它们作为一种落后的婚俗仍不利于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的进一步发展完善
。
婚姻礼仪通
过增强婚姻的严肃性和牢固性
,
可以有效地抑制并逐步克服原始婚姻的遗俗
。
所以孔子
、
孟子关于婚姻要恪守婚姻礼仪的看法
,
有利于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的发展完善
。
其二
,
孔
子
、
孟子关于婚姻礼仪的看法奠定了 以婚姻礼仪为判断婚姻合法性的基础
。
在中国古代
社会<
/p>
,
对婚姻合法性的判断始终没有一个像现代婚姻登记注册那样严格
法律手续
。
在这
种无严格法律准绳的条件下
,
以婚姻礼仪作为判断婚姻合法性的标准恐怕是最佳选择了
。
孔子
、
孟子关于婚姻礼仪的观点
,
对几千年以来中国古代社会婚姻的稳固有着举足轻重
的影响<
/p>
,
这种影响甚至延续到现代
。
其三
,
春秋战国时期
,
有不少政治事件都与男女之
事有关
。如一部《左传》
,
以男女之事为导火线的家庭内乱
、弑君杀父等屡见不鲜
。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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