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题教育模式之理论性
探究
一、《基础》教学改革之研究现状
《基础》课程是
2006
年国家教育部“两课”课程改革中率 p>
先改革的课程。《基础》课程首先必须坚定落实宏观改革精神
,
另一方面
,
面对新教材进行新的教育模式的创建、优化教学方法
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目前
,
从《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进
展来看
,
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教学理念得到提升。一些学者提出了新的理念
,
如“实践教
学要需要经过两个飞跃
:
一是实现从社会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
主体的内在力量
,
即精神力量的飞跃
;
二 是实现从受教育者主体
的内在力量到客观化、
外在化的行为实践的飞跃” ;[1]“实现生
命化课堂
:
学生感受到人文关怀
,
老师感受到职业的生命价
值”[2]等等。同时学习西方国家
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的可
鉴之处
,
如“突出重点、多 层次教学
;
渠道广泛的教育途径
;
显隐
< p>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3],“应当高度重视受教育者的价
值和主体
地位
,
人是教育中最基本的着眼点
,
满足人自身生 活、
发
展需要
,
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是教育的最高目的”[4]等等。
这些新的理念必将对进一步的
《基础》
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p>
教学方法得到创新
:
绝大多数思政教学者已经认识到
《 基础》
课程应该一改以往填鸭式的理论灌输教学方式
,
《 基础》教学方
法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目前所提倡的教学方法有
:
案例教学法、
小组讨论法、辩论法、学生演讲法、多媒体教学法等等
,
注重课
堂与学生之间的互动
,
激发学 生的思考能力
,
增强教学效果。
教学实践得到重视
:
在对
《基础 》
的教学研究中
,
教学实践得
到越来越多
的重视。专家讲座、社会调查、法律咨询、影视赏析
等各种实践方式得到广泛的研究与应
用
,
第二课堂的开辟促进学
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进一步理解《基础》教学内容。
考试方法得到完善。在考试方法的研究中
,
也摒 弃了传统的
考前背记、考后忘记的单调考试方式
,
更加重 视对学生综合学习
水平的测评
,
增加平时考察的比重。< /p>
卷面考试侧重案例分析
,
让同
学依据自身的
人生体验
,
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
,
对各种社会现象
进行分析
;
平时成绩由作业、课堂表现以及实践表现综合 组成
,
把学习的过程与结果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
激发了学生平时学习
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
,
对于《基础》的教学改革在研究上已 经取得了一
定的成效
,
而且在一些高校的教学实际中也得 到了有效的应用。
但是可能存在的问题是
,
首先
,
由于某些原因如课时的紧张、
实践
条件的局限<
/p>
,
某些高校还存在着教学实际与教学研究成果脱节的
现象<
/p>
;
其次
,
就某特定的高校教学而言
,
并没有将这几个方面体系
化
,
有可能注重 教学方法却忽略了教学实践
,
有可能重视了课内
外教学却
没有在考试结果中得到体现
,
而更普遍的问题是教学理
念
的不明确
;
最后
,
在提倡教学方法、教学实践化多 样化的过程
,
过于迎合学生兴趣
,
却渐渐 淡化了教师的重要作用
,
没有真正达
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针对这样的问题
,
研究《基础》课程体系化
的教育模式并
付诸实践是当下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当下价值多元化背景下高校的
《基础》
课程面临着新的思
想道德教育任务。价值多元化是承认多种价值观念存在的合理
性。对于个体而言
p>
,
价值多元实则是对个人利益、个人需求的承
认
,
承认人类所追求各种目的的合理性。人的自我追求与社会之
目的不可
避免地存在着矛盾
,
如何合理保持其张力是其问题的关
键
。由于人的生存基础所发生的重大变化
,
人必须以一种新的生
存理念去实现人的全面转型
,
即在保持自我独立个性的同时要与
他人兼容、与社会共进
,
促使这一转型的实现既是当代道德教育
无可逃脱的历史使命
,
更是当前新品德课程实施的一项任务 p>
[5]
。
< p>道德教育在其根基上至少需要道德哲学与道德心理学两个
领域的方法论支撑
,
在价值多元化背景下尤其不可脱离其理论根
基。哲学借助理性的
思考获得理想和信仰
,
心理学则使哲学的论
证纳入一个科
学的精致的结构
,
对道德教育来说
,
二者不可或缺
[6]
。后者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p>
对于前者
,
从
哲学的视角关照道德教育以及
对道德教育之哲学方法论基础的
觉识都已有悠久的历史。但是
,
道德哲学和道德教育的没有得到
真正联姻是当今道德教育领域一个无法规避的事实
。
《基础》教
育模式之探究就是在价值多元化背景下致力于思考
《基础》
教学
方法之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方法论问题
,
而主题教育模式体现出其
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基础上之必然性。
p>
二、主题教育模式之必然性
p>
(
一
)
紧扣教育之道德哲学教育基础
道德哲学本身是一个包含目的、
意志 、
兴趣在内的价值系统
,
目的在于根据特定的理论框架去
关照既存的事实和人类经验
,
从
而在理性层次上确定应当
如何的实践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
道德哲学对于道德教育是最为根本
的因素。
“大多数一般性的教
育问题归根结底是哲学本身的问题”[7]
,甚至“所有的教育问
题最终都是哲学问题”[8]。主题教育模式重视在当下道德多元
化背景下构建道德教育之价值指向、
目的追求和方法论框架的融
合
,
从而为具体的教学方法体系提供道德哲学之基础。
< p>
价值指向
:
在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指向之一元性要求的基
础之上呈现次级价值文化的多元化。经济
全球化、文化多元化、
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
,
给传统的 价值观带来了冲击
,
同时也向
以传统“主流价值”为支柱
的学校道德教育提出了挑战。国际
21
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学校教育的 四大支柱为
:
学会求知
,
学
会做事
,
学会共同生活
,
学会生存。
< p>其中“学会共同生活”的含义
可理解为
:
在一元价值 社会中
,
人们的价值取向具有普遍性和一
致性
即存在着一种社会“主流价值”,通俗地说就是
,
对什么是
好的、什么是坏的社会有一个比较明确、一致的观点。但是不可
否认的是
,
在大是大非问题一元化的前提下
,
对于 善恶的辨别有
时是相对的、多元的、多样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环境成长下
的人们对价值的选择和判断呈现多样化的标准
,
因此
,
学校教育
尤其是学校道德教育必须作出反应。
主题教育 模式在主导思想上
旗帜分明
,
教育方向上坚守社会主义荣 辱观的原则
,
但是也应当
承认次级道德的相对性和次级价
值多元化从而提倡价值多元化。
可见
,
价值多元化并不等 于道德评价的无标准、
无尺度
,
我们仍然
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社会中
,
社会也必须让每个具有不同价值取向
< br>的人开展合作。由此可见在普遍价值的基础上
,
我们要通过尊重
< p>他人、了解他人去理解不同的价值取向
,
从而学会共处与合作。 p>
主题教育模式宣扬社会的普遍价值
,
并支持参与社会共同生活 的
观念
,
将学校思想修养教育带入了另一片新天地。 p>
反过来
,
我们更
需要承认、尊重价值多元化<
/p>
,
但是强调学生自主选择价值观的同
时
,< /p>
必须坚持一定的共性价值标准
,
即既符合人类公认的道德准
则
,
又符合优秀中华传统美德和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 p>
目的追求
:
在研究《基础》课程主题教育模式具体措施的过
程中
,
< p>应当要注意以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作为指导
,
实现“双结< /p>
合”。
首先是“以人为本
,
教书―育人相结合”,即立足于以人
为本
,
坚持教书与 育人的结合
,
使知识传授、
思想引领、
人生导航< /p>
并举
,
造就思想修养好、
法律意识强的高素 质人才。
其次,“显隐
融通
,
课内―课外 相结合”,即突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通
并重
,
坚持 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注重知识的传
授与理解
,
课外教学强调知识的应用与实践
;
课内教学采用新颖
的教学方法
,
课外教学辅以丰富的实践活动。通过课内与课外教
学的结合
,
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
,
在 开阔的空间下引领学生
成长。
以“双结合”教育理念为指导
,
通过主题教育方法
,
并渗透
于课堂教
学与课外教学
,
形成新的教学模式。
方法论框架
:
主题教育模式在方法论上强调四点要求。
首先
,
教学方法向教育理念的提升。《基础》课 程的教学目
标不在于如何教学
,
而在于如何教育。
教学是方法层次
,
教育是目
的层次
;
教学是凝固的
,
教育是流动的
;
教学是短期影响
,
教育是
长期效应。这是一种理念上的
提升
,
教学向教育的转化促动《基
础》全方位的教学模式
的创新和改变。
其次
< p>,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
,
主 题教育模式
反对灌输教育
,
突出学生的主体性。重视学生 的主体性体现了对
道德主体自由意志的尊重
,
美国著名道 德哲学家弗兰克纳曾指
出,“从道德上讲
,
任何道德原则 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
律和自由。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
,
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
生存”。
9
因此 p>
,
《基础》教学应该开放
,
应该以促进学生的道德 p>
思维能力
,
特别是独立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
发展学生自己
的道德观和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为目的。
《基础》教育承认学生的
道德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有自己特定规律的过程
,
服从学生的批
判性思维。
杜威曾指出:“没有一种学科
,
它本身自然的或者不顾
及学习者的发展阶段
就具有固有的教育价值。”[10]《基础》
强调主体性更意味着
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理智活动和实践获得
道德上的成熟。没有主体的参与与实践
,
就不可能有真正道德的